央企员工持股应建立增量奖股机制

2015-02-09 13:20:35

上一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问题的根结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动的是国有资产的存量,无论是经营者持股,还是员工持股,都有占国家便宜的嫌疑,所以舆论批评声较大;二是实际的运作中,要么选择了经营者持股模式,要么选择了全体员工持股的模式,而没有将两者有机结合。

  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此次实现员工持股的试点企业将主要在商业一类企业中选取,“存量不碰”是这次员工持股方案的一条红线,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这标志着停滞11年之久的央企员工持股终再次启动。

  11年前,“摸着石头过河”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问题、争议也不少,所以不久又被紧急叫停。

  上一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问题的根结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动的是国有资产的存量,无论是经营者持股,还是员工持股,都有占国家便宜的嫌疑,所以舆论批评声较大;二是实际的运作中,要么选择了经营者持股模式,要么选择了全体员工持股的模式,而没有将两者有机结合。

  此次重启央企员工持股,从《意见》内容来看,显然是充分吸取了之前的教训。正是基于“混合经济” “资本运营”的思路,所以画出了“存量不碰”的红线,从前提上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并保证理论上的保值增值;“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保证了“公有制主体地位”;试点企业主要在商业一类企业中选取,也就是选取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这样更容易准确、清晰的界定员工努力对企业绩效改进的贡献,从而避免了利益输送的嫌疑。

  更重要的是,这次的员工持股指的是以经营管理、科技、业务骨干为主的员工持股,而不是人人持股、平均持股、福利持股,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这就为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民营股、员工股的三足鼎立和相互制衡打下了坚实基础,从制度上避免了上一轮国企员工持股“剥离掏空”国有资产的可能。同时,也有效规避了公司法关于企业内部员工持股不符合上市规定的问题,从而为这类企业的上市之路扫清了障碍,更有利于企业以后的资本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具体操作上,为了最大可能挖掘员工价值,此轮员工持股考虑的是更现代化的股权激励,比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等,而且是在“存量不碰”的红线下进行,其实质上就是增量奖股——设立员工业绩考核标准,通过一个时间段的业绩考核,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员工不同份额的奖励。

  由此引出的另一个问题是,究竟该如何评判企业的经营效益呢?笔者认为,实现员工持股的试点企业必须与行业比,将该企业的利润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与所处行业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所具有的长期竞争优势进行比较,而不能只简单看短期内的经营状况。实际上,只有在企业利润率超过行业平均利润率且企业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奖励才能在“存量不碰”的红线下进行。而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将员工持股搞成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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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问题的根结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动的是国有资产的存量,无论是经营者持股,还是员工持股,都有占国家便宜的嫌疑,所以舆论批评声较大;二是实际的运作中,要么选择了经营者持股模式,要么选择了全体员工持股的模式,而没有将两者有机结合。

2015-02-09 13:20:35

近日,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目前试点企业可能落在已经推行混合所有制的央企身上,中国建材是其中之一。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也透露,未来要在生产经营层面的企业当中,形成3-5家的员工持股企业。

2015-02-02 09:11:47

Since December 12, major enterprises in Changdu have notified an increase of 50 yuan/ton in cement prices, and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remains to be ob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