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建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之议案。
本公司于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发布了《独立董事辞职公告》(临2014-12),独立董事方俊文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之建议,董事会提名赵建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而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可于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连选连任。
董事会提请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赵建光先生之简历请见附件)
方俊文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即开始物色独立董事人选,但由于未能找到合适的人员,未委任新的独立董事。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G条,若公司在收到独立董事辞职申请后两个月内未委任新的独立董事,已申请辞职的独立
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责。根据方俊文先生的意见,其自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起不再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席)职责,方俊文先生的离任自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起生效。
附:赵建光先生之简历
赵建光先生,1965年7月出生,陕西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赵先生拥有2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部高级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