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圩: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2014-11-20 09:04:18

苗圩指出,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把优化市场环境贯穿始终,让市场机制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把兼并重组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开展;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和督促检查,健全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

   11月18日,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协调小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介绍了贯彻国务院部署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郭庆平,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王晓涛等领导出席会议。

  苗圩表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各部门密切协作,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审批制度改革、产业政策引导、资本市场、职工安置、国有企业改革和中央企业重组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环境逐步完善,呈现出加速发展态势。

  苗圩指出,当前全球生产要素重组和企业布局调整步伐明显加快,产业整合和跨国并购显著增多,全球企业兼并重组在经历多年低迷后开始进入新一轮高涨期。同时,我国多年来存在的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企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严重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转型升级,制约了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但也要看到,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国务院持续出台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部署,我国企业兼并重组的窗口机遇期已经到来。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苗圩强调,要切实抓好《意见》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一是尽快落实完善税收政策,修订出台兼并重组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政策,研究出台非货币性资产参与兼并重组的所得税政策以及支持企业改制重组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二是改善并购金融服务,尽快修订完善并购贷款政策,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兼并重组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力度,适当增加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规模,引导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四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积极推动破局性重大兼并重组,修订完善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和引导。五是按要求加快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外汇登记、土地使用、健全相关体制机制等工作任务。

  苗圩指出,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把优化市场环境贯穿始终,让市场机制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把兼并重组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开展;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和督促检查,健全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统计局、外汇局等16个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络员,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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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表示在全球经济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水泥产能过剩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性问题,去产能刻不容缓。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兼并重组和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合理分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2016-09-10 13:43:01

苗圩指出,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把优化市场环境贯穿始终,让市场机制在企业兼并重组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把兼并重组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开展;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跨部门联合调研和督促检查,健全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

2014-11-20 09:04:18

Municip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epartments timely publicize and interpret the requirements of inefficient and ineffective pollution control facilities an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s for enterprises within their jurisdiction, and organize enterprises to complete self-examination by the end of October 2024.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found in the self-examination, enterprises should formulate rectification measures and actively promote rect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