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跨区域处理是否可行?——发展“城市联盟”,突破行政区域限制,多快好省处置固废

2014-11-13 09:47:45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城市固废综合处理,建议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探索“城市联盟”模式,鼓励因地制宜跨区域统筹处理城市固废。即地理位置相邻的城市在充分论证转运量、运输距离、工艺选择、成本费用前提下,可将固废就近送往已建成的项目统筹处理,或联合建设固废处理项目,以实现设施、资源共享。

  由于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电子垃圾、建筑垃圾、汽车拆解等城市固废处理项目的特殊性,在选址、征地、环保、群众工作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一线城市固废处理项目“选址难、上马难”,一些二、三线城市已建成的固废处理项目又出现废弃物供应量不足、企业“吃不饱”的现象。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城市固废综合处理,建议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探索“城市联盟”模式,鼓励因地制宜跨区域统筹处理城市固废。即地理位置相邻的城市在充分论证转运量、运输距离、工艺选择、成本费用前提下,可将固废就近送往已建成的项目统筹处理,或联合建设固废处理项目,以实现设施、资源共享。

  实行城市固废跨区域统筹处理的可行性在于:第一,各级政府可在固废处理项目立项过程中统筹规划,避免盲目投资建设,从而在客观上节约土地资源及投资成本。

  第二,能有效解决部分城市富余废弃物的出路及部分项目产能闲置问题,从而提高环保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有利于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管,把每个固废处理项目真正办成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

  第四,在国内众多相邻城市之间,一些地区和城市接合部可共同发展“城市联盟”,鼓励突破行政区域限制,多、快、好、省地统筹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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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城市固废综合处理,建议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探索“城市联盟”模式,鼓励因地制宜跨区域统筹处理城市固废。即地理位置相邻的城市在充分论证转运量、运输距离、工艺选择、成本费用前提下,可将固废就近送往已建成的项目统筹处理,或联合建设固废处理项目,以实现设施、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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