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水泥企业要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2014-10-17 14:27:32

看到《环保部网站》刊登《中国环境报》记者撰写的题为“广西7企业欠排污费3000余万日前已全部缴清”的报道时,有种别样的滋味。报道称, 2011年底,对全区62家水泥行业企业2009~2010年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有少部分企业欠缴排污费。截至2012年8月底,7家国控企业迟迟未缴清欠款。

  看到《环保部网站》刊登《中国环境报》记者撰写的题为“广西7企业欠排污费3000余万日前已全部缴清”的报道时,有种别样的滋味。报道称, 2011年底,对全区62家水泥行业企业2009~2010年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有少部分企业欠缴排污费。截至2012年8月底,7家国控企业迟迟未缴清欠款。2014年4月约谈7家水泥企业代表,并责成7家水泥企业在2014年5月31日前缴清全部欠款。2014年5月进行追缴动员。截至目前,7家国控企业欠缴的3051.77万元排污费已全部缴清。

  2009~2010年排污费历时近4年,经专项稽查、追缴、约谈、责令、动员等众多环节,终于到目前(2014年10月16日报道)缴清。有关水泥企业表现真是不咋的。

  《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水泥企业向环境排放了污染物,理应自觉按照缴纳排污费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为什么却要如此忸怩,姗姗来迟呢!再则,在专项稽查后,7家国控企业仍然还是迟迟未缴清欠款,为何又经两年追缴才缴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阐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还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应在行业中示范带头做榜样,在公平参与竞争及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起到带路人的作用。如果该缴清的排污费拖着不交,能自证参与竞争公平了?能自证社会责任自觉承担了?也更谈不上在行业中发挥影响力了。

  去年年底,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目的之一是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企业环境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可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任何企业理当都想要争个环保高信用等级。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规则是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及社会监督四大项计21个子项规定的内容进行。在每子项有三个评分档次,即第1 档 [80 分-100 分], 第2 档 [50 分-79 分], 第3 档 [0 分-49 分]。如总得分为100 分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总得分在80 分(含80 分)-100 分的,评定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 分(含60 分)-80 分的,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得分在60 分以下以及有“一票否决”情形的,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在环境管理大项中有10子项,其中第3个子项为排污费缴纳(权重2%)。列入第1 档次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列入第2档为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被责令限期缴纳后缴纳的;列入第3档为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被责令限期缴纳排污费,逾期未缴纳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按此评分规则对照,报道所指7 个国控企业应归在第3档次,子项得分最低可评为0分。实在不值呀!

  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行为虽然没有被列入在上一年度,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的情形之一,且在各项评分∑时所起的作用也有限,但如在评价企业环境行为时,被认定为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话,企业脸上肯定不光采,尤其是在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下,企业该等不光采行为极易引起“众怒”,对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很不利。另一方面,企业该等行为牵扯了环保部门如此多(本不该花)的精力,也该有点“不好意思”。真不希望在媒体上见到有关水泥企业的这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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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环保部网站》刊登《中国环境报》记者撰写的题为“广西7企业欠排污费3000余万日前已全部缴清”的报道时,有种别样的滋味。报道称, 2011年底,对全区62家水泥行业企业2009~2010年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有少部分企业欠缴排污费。截至2012年8月底,7家国控企业迟迟未缴清欠款。

2014-10-17 14:27:3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三部委以发改价格[2014]2008号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目的是为了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2014-09-09 14:50:29

Recently, the local weather conditions in China are not good, the recovery of market demand is insufficient, the price of concrete is mainly stable, and the local pressure is falling. From September 12 to September 18,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2.93 points, down 0.21% annually and 10.83%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