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委日前联合发布《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在三大重点领域——水泥、电力、钢铁中,水泥无疑占据了首席地位,水泥行业协同处理废弃物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实践,推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时机和条件比较成熟,但目前缺乏相应的、具体的、详细的激励政策,特别是尚无明确的中央财政补贴。若中央财政补贴到位,水泥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工作,一定能加快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5月20日,中国水泥协会高级顾问高长明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呼吁落实7部委文件精神,给予水泥窑烧废中央财政补贴。
多年探索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长明手拿一份从《中国建材报》上剪下来的7部委发布的《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逐段对记者解读。剪报上有些段落、字句划了横线,做了批注。
作为一位多年呼吁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老专家,高长明对于此次“意见”的出台感到十分高兴。因为,这个文件是七个部委联合发布的,说明发展水泥窑烧废已经上升到“国家意志”。
他对文件标题中的“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这一提法表示赞赏,认为决策者做过详细调查、研究,是符合实际现状和形势要求的。他说:“很多人把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理解为,利用相关技术处理垃圾的同时水泥窑作为处置垃圾的辅助手段也参与其中。这种认知是不正确的,这里的协同不是垃圾处理方式的协同,是使用水泥窑生产水泥熟料的同时将相关的垃圾作为替代燃料也消纳处理掉,这样既节省了煤等不可再生能源,又保护了环境,避免了污染。”
国家下决心出台文件,推广水泥窑烧废,高长明认为,这跟我国水泥工业几十年坚持这方面的探索有关系。他说:“一些水泥企业亏本还坚持。企业的想法是,哪怕不挣钱,只要不亏本,就可以干。而水泥窑烧废方面标准规范比较齐全,为‘意见’出台造就了有利条件。”
对于“意见”中提出的,培育一批协同处理废弃物的示范企业,高长明认为,目前,有超过十家有过水泥窑烧废料实践的企业有争做示范企业的实力,包括中材国际、海螺、华润、华新、金隅等。
主要瓶颈是补贴不足
2000年,高长明曾经到环保部呼吁推广水泥窑烧废技术,一位接待人士对他说:“你们水泥厂,把自己的卫生搞好就行了,成天扬灰冒烟,还管什么烧城市生活垃圾。”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开展利用水泥窑处置危险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研究工作,如中美合作项目《水泥窑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检测及控制》、中挪合作项目《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指南》等,相关的国际合作项目注重学习国外的前沿科学技术,包括二恶英的控制和检测技术、废物协同处置的技术程序及管理体系。地方项目则是对具体种类的废弃物进行尝试性资源化综合利用,这些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泥、焚烧飞灰和各种危险废弃物等。
此后多年,水泥行业多家企业,如金隅、海螺、中材国际、华新等企业,都有过这方面的尝试。但是,因为政策补贴不足,企业还得自己搭进去更多的钱,基本上是“赔本赚吆喝”。
现今有的地方财政,对水泥窑烧废企业给予每吨垃圾50元~80元的补助,但还是弥补不了企业因此而增加的成本,基本都是亏本来维持。高长明说:“若是中央财政也能给予80元左右的补贴,总额达到每吨补约150元,那就可以收支平衡甚至略有盈余,水泥厂就愿意做这件事情了。”
高长明认为,财政补贴不足,是阻拦水泥窑烧废技术发展的最主要瓶颈。废料是全社会形成的。妥善处理废料,是政府的职责和意志,应有中央补贴。
政府应为垃圾处理付费
多年来,在水泥企业积极探索水泥窑烧废的过程中,垃圾发电技术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迅速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产业链。
高长明认为,水泥窑烧废和垃圾发电,应该是两条腿走路。过去过于偏向垃圾发电,现在和将来水泥窑烧废应受到相应的政策鼓励。
新出台“意见”中的“保障措施”提出“完善鼓励政策”。“研究完善相关财税政策”,“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处置条件的协同资源化处理项目和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这些措施,都应该进一步具体化、细化。
政府各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应当相互协调打破部门壁垒和利益链条。完善鼓励政策,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给予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补贴。积极支持降低利废新增的技改、运行、环保成本,适当弥补水泥窑在熟料产量降低和热耗、电耗增加的经济损失。整顿垃圾交易市场,增强水泥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监督,垃圾供应实行合同制。不断完善水泥窑处置垃圾的技术,解决好当前依然存在的个别问题,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垃圾处理应是政府付费。中央财政理应拿出一部分钱来补贴。仅靠地方政府补贴仍无法突破发展瓶颈。
“水泥工业已做好准备,大力发展水泥窑烧废,只待中央补贴合理到位。”高长明最后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