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建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等文件精神,中国建材联合会联手15家专业协会共同制定了《建材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
其中,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如下:
1、干法中空窑(生产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2、单套粉磨水泥产能100万吨以下的粉磨设施(特种水泥除外)
3、无覆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70%以下的地区(以省为单位)2000吨/日(含)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2020年底前),2500吨/日(含)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2021年底前)
5、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70%以上的地区(以省为单位)2000吨/日(含)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2021年底前),2500吨/日(含)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2022年底前)
6、1000吨/日(含)以下特种水泥生产线
7、环境敏感区可比熟料综合能耗高于108kgce/t或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高于85kgce/t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高于38kgce/t的水泥粉磨站
8、非环境敏感区可比熟料综合能耗高于115kgce/t或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高于90kgce/t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高于40kgce/t的水泥粉磨站
9、环境敏感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超过20mg/Nm3、95mg/Nm3、200mg/Nm3的水泥熟料生产线
10、非环境敏感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超过30mg/Nm3、125mg/Nm3、250mg/Nm3的水泥熟料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