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三令五申去产能,但水泥产能越去越多!

2019-10-18 10:17:15

近年来,为推进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各方尊重规律分业施策成效显著。政府相继出台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地方政府扎实落实,大部分企业严格自律。

    近年来,为推进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各方尊重规律分业施策成效显著。政府相继出台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地方政府扎实落实,大部分企业严格自律。为检验工作成效,近年来多部委组成督查组,对相关行业开展督查工作,推进相关工作做实做好。

    如2017年2月,环保部、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安全监管总局组成8个督查组,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期间,共现场核查水泥企业224家、平板玻璃企业66家,对督查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指出了各地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问题,为更好地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抓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于9月16日启动。此次督导检查重点包括2016年以来建设或确认的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项目落实产能置换情况,包括产能置换方案、项目备案文件、被置换的产能(设备)是否如期退出、相应建设项目进展情况;2018年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情况;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制定情况;2018年以来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情况,以及差别化价格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举报响应机制情况及2018年以来举报线索处置情况等。

    2009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相继发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892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等文件,依法依规化解产能过剩,为遏制产能严重过剩,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布局优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淘汰落后产能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工信部、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协同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督导检查,将政策文件落到实处,发挥政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工信部、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每年组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督查地方淘汰落后落实情况。2017年2月,环保部、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安全监管总局组成8个督查组,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共现场核查水泥企业224家、平板玻璃企业66家,发现全国仍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水泥熟料企业19家,产能433万吨;水泥粉磨企业70家,产能2058.7万吨;平板玻璃企业16家,产能1456.2万重量箱。

    为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各部门协力工作,充分发挥省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金融监管、能源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各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及时吊销(注销)排污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有关涉企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根据核查结果,按照职责分工,对属于未按期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的产能,督促企业主动拆除主体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经整改后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仍不达标的产能,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对未按规定制定公告和不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方案的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要责令企业停止项目建设,已试生产的要停止试生产,督促企业依规制定和完善产能置换方案,并通报投资、节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等相关主管部门。

    为落实好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工作,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标准实施,综合采取法律、经济和信用约束等措施,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依法依规制度基本形成,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综合标准全面实施,落后产能退出环境进一步优化。但通过近两年的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地区还存在一些落后产能未及时退出、工作领导机制不健全、协同推进机制不完善、依法退出机制需强化、信息公开和联合惩戒需加强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虽然国家政策三令五申地限制产能新增,但泛东北地区水泥产能似乎呈现越减越多之势。据有关地方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泛东北地区熟料产能1.04亿吨,2014年达到1.05亿吨,2015年达到1.11亿吨,2016年达到1.24亿吨,2017年达到1.28亿吨,2018年达到1.36亿吨。可以看出,泛东北地区的熟料产能连年增长,去产能工作任务艰巨。

    此前在黑龙江省,某国有大型企业新上大规模生产线,直接让黑龙江省原本过剩产能又增加了10%左右,对于黑龙江水泥市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加剧了黑龙江省的产能闲置,拉低了黑龙江省的产能利用率,加剧了市场竞争。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优化行业发展结构,转换行业增长动力是建材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现阶段,加快“僵尸企业”出清,严格执行异地置换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化、智能化改造,是建材行业新时代的必然选择,只有将淘汰落后一以贯之,落实到底,才能为行业发展留足空间,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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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违规项目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遭受重创,而是钻空子,耍花样,给新增产能、落后产能、过剩产能找到新的“生存渠道”。

2019-10-18 17:05:07

近年来,为推进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各方尊重规律分业施策成效显著。政府相继出台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地方政府扎实落实,大部分企业严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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