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从2019年9月25日0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根据山西省气防办《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气防办函〔2019〕71号)有关要求,因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自9月25日起,区域扩散条件持续较差,可能出现长时间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报请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从2019年9月25日0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同时将加强空气质量研判,若持续加重恶化,将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
根据预警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公众防护措施
1.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执行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度。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水泥(含粉磨站)、石灰窑(含纳米级)、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采石厂、商砼搅拌站、洗煤洗矸(煤矿自建洗煤厂除外)停产。
2.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680m3高炉、530m3高炉、180m2烧结机、96m2烧结机及其相关配套生产设施停产;8家冶铸和所有铸造企业停产(大通铸业高炉闷炉,其他冶铸企业高炉掏空)。
3.兰花阳化、兰花清洁能源、兰花化工分公司、兰花田悦、晋煤天源、晋煤金象煤化工、天泽集团化工厂、天泽集团煤气化厂东厂、天泽永丰小尿素工序(含7台造气炉)、高平化工公司停产。
兰花煤化工、兰花新材料、兰花丹峰化工、晋煤天溪煤制油、晋煤华昱、晋煤晋丰煤化工、天泽集团煤气化厂西厂、丹峰糠醛限产30%(按设计产能计),锅炉(含三废炉、吹风气锅炉)烟尘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SO2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NOx浓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65t及以上锅炉烟尘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SO2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NOx浓度控制在45mg/m3以下,且烟气量在上月平均量的基础上升降幅度控制在10%以内。
4.阳城电厂、中煤华晋晋城热电、阳城晋煤能源SO2浓度控制在20mg/m3以下、NOx浓度控制在35mg/m3以下,烟尘按超低排放标准执行。
5.兴高焦化、三甲焦化出焦时间延长至72个小时以上,沁泽焦化出焦时间延长至160个小时以上。
6.富晋精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开发区富基新材料、太阳石实业有限公司、江淮工贸有限公司停产。
7.涉VOCs排放企业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使用其他高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8.日重型载货车进出厂车辆数达到10辆及以上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车辆运输,运输量减少50%(考核基数为2019年9月1日-20日平均运输量)。
9.其他企业按照新修订的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执行各项减排措施。
(二)其他减排措施
1.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城区内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2.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成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
3.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4.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
6.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