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2025年底前,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在《意见》发布超过半个月以后,一位从事工业烟气治理的环保企业对《中国经营报》表示,当前无论是钢铁行业还是环境治理第三方企业都在期待着地方政府出台更加细化的实施措施。
按照《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应制定本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确定年度重点改造项目,于2019年7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意见》特别强调,钢铁企业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超低排放是鼓励导向,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税收、资金、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同时对钢铁企业的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其中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实现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方式运输,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
自去年《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这些限值标准一直是热议的焦点之一。一些环境治理企业认为该标准有些过高,可能会导致改造成本大幅增加。
“煤电行业超低排放的限值标准是分了几个阶段,但是往往是企业刚完成第一阶段标准的改造,第二阶段的标准就出台,结果设备需要重新改造,之前的投入难免有打水漂的。”工业烟气治理专家表示,所以这次我们考虑,钢铁工业超低排放“干脆一步到位”。
高标准对减排的好处显而易见。根据贺克斌的测算,到2025年,《意见》任务全面完成后,将带动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削减61%、59%和81%。重点区域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将在目前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4%、18%和21%;长三角地区将分别削减8%、11%和20%;汾渭平原将分别削减3%、6%和15%。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展与科技环保部主任黄导表示,希望各地方在执行《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过程中,不要急于求成,不顾企业基础条件,既要提前明确给予企业政策预期目标,也应给予企业一个合理的改造期,必要的缓冲期和适应期,保证负责任企业生产经营和重要原辅材料供应稳定有序。
目前,燃煤发电行业已经实施超低排放,但是水泥、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尚未完全落实,特别是水泥行业虽然从去年开始,国内不少省市相继出台特别排放值实施计划,但是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指导方案,国内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推进尚处于无序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由中国水泥网主办的“2019中国水泥行业超洁净排放技术交流大会”目前正在郑州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正是讨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技术路径。在钢铁行业全面推行超低排放治理之后,作为“兄弟”产业的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进程恐将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