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晚,深圳市出现短时极端强降水,导致深圳全市多个区域突发洪水,多处暗渠、暗涵施工人员遭遇洪水淹溺死亡。截至4月12日23时,共有10人死亡、1人失联。
官方称,造成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心存侥幸。
事故发生后,官方发布消息称:“事故前,福田区政府已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但该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未准确判断暴雨强度造成此次事故。”
那么,事故的背后,真的仅仅是施工单位心存侥幸吗?也许未必。
根据相关消息:此次强降雨主要集中在福田、罗湖、宝安、光明等区。过程全市平均雨量40.6毫米,其中10分钟最大雨量罗湖区达39.2毫米,福田区达39.7毫米,短时降水极端性很强,几乎一半以上的降雨都集中在短短的十分钟内,达到50年或100年一遇;最大半小时雨量73.4毫米,为有深圳气象纪录以来4月份最大半小时雨强。
广东省气象台和中央气象台专家更是定性这次降雨为“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水天气”事件。
不难发现,这次深圳市的暴雨受到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出现了人员伤亡,更是因为其“罕见性”:50年或100年一遇,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碰不到一次。
众所周知的是,“侥幸”的前提是意识到了灾难发生的可能性。而短时间内这么大的降雨量却是脱离常识的。
也许有人会问:暴雨前气象台都会有预警,接到预警还不停工,不是侥幸吗?
对此,深圳市气象局副局长兰红平说,气象部门发布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是准确的。“降雨持续时间短,集中在半小时以内,降雨达到50毫米后,马上就结束了。因按照降雨需持续的条件,达不到发布分区橙色暴雨预警标准。”
“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是准确的”,那么让我们来看看黄色暴雨预警下的指导措施是什么:
不难发现,仅仅是黄色暴雨预警,从应对指南中的字里行间便看不到紧迫感,其具体规定更是仅仅只是“必要的安全措施”。
而什么叫做“必要”?若交由施工人员判断,那必然脱不开常识的领域,但这次的暴雨是脱离常识的。
同时也不难发现,只有暴雨预警到达了红色级别,才会出现明显的“停工”、“撤离”字样。
小编认为,虽然指南上予以施工人员自由裁量空间,但在现实中,这一场天塌地陷的暴雨,按照规定标准却仅仅只是“黄色预警”。
这说明了一个严峻的现实:所谓的“侥幸”,恰恰正是过于信赖自己的“常识”判断,却对最坏的情况预估不足,才会造成严重后果。
据深圳市水务局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深圳将按照九个“全覆盖”要求,今年年底前,深圳河、观澜河、坪山河、龙岗河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 V 类以上,茅洲河水质明显改善,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目前,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正在参与茅洲河治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深圳提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水环境治理工作面多,各单位都在抓紧施工。
“年底前”“全覆盖”“全面消除”,这固然是利国利民的规划,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难免会出现“工作面多”“抓紧施工”等工期问题。
试问,在工期紧张的前提下,面对暴雨黄色预警,又没有要求一定要停工,选择冒雨施工,仅仅是因为侥幸吗?还是带了一些无奈呢?
当然,小编认为,无奈归无奈,但安全第一的法则不能变,事故给予的教训,应该是让每一位施工管理人员再次提高安全意识,把原来没考虑到的考虑进来,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事发后,福田区环水局负责人表示,未来几天要求所有在建水务工程项目全面停工。
人命关天,这是不可动摇的前提,但安全从来都不是施工单位一家的事情,更需要多方面、成制度、成体系地配合。
生产安全,需要改变的,也许不仅仅只有施工单位的“侥幸”,
安全生产同样关乎各个行业,水泥网注意到,仅仅今年三月以来,在行业内和与行业相关产业就爆出十几起安全事故。
当前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一些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技术装备更新不及时;水泥等基础化工产品供应偏紧、价格涨幅明显,极易出现冲动性生产甚至违法违规生产,这些问题预计在年底前后将进一步凸显。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此,水泥网提醒大家,安全生产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吸取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们水泥行业向着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