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已发布,从今年起,江西省赣江吉安段河道采砂正式实行国有化统一管理新模式,河道砂石资源将由属地政府统一调配、统一定价、统一销售。吉水县、新干县、吉安市青原区暂定砂石销售价格:细砂60元/吨(90元/立方米),卵石35元/吨(52元/立方米)。
吉安段“五百里赣江”采砂权不再招拍,由政府统管后不久,赣江上游赣州市赣县区段又将全面禁采。日前,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赣县区境内所有河道全面禁止采砂作业行为。
赣县区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全区境内所有河道全面禁止采砂作业行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有许可权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各砂场所有存量砂石应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二、严厉打击一切盗采、偷运砂石、囤砂及妨碍公务、寻衅滋事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参与河道非法采砂有关活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为非法采砂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日常监管,公安、水利、环保、自然资源、交通、林业、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
江西省作为河道砂石国有化的“坚定”推进省份,当地政府对河道砂石管理越来越严。《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曾表示:“近年来,在河道采砂拍卖活动中出现了恶性竞争,致使出让成交价格虚高的实际情况,给采砂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但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省采砂管理政策对砂石开采及流通的影响重大,2018年以来,河砂成为“抢手货”,河砂供给关系到当地重点工程建设,进而对地方政府的政绩产生影响,为了确保砂石供应,江西丰城等地区严禁河砂外运!
砂石国有化管理有利于政府掌控砂石资源,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和民用砂石需求,但是近期江西省出现的部分干部群众滥用权力,参与非法采砂、运输现象的行为也应当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打铁还需自身硬”——管好砂石供给需要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