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召开,我国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随着我国逐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砂石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逐步凸显。
随着我国逐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砂石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逐步凸显,记者发现,全国两会上涉及砂石骨料行业的提案数量在稳步上升,砂石受到全国两会这一我国最高权力机构的关注,对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近年来全国两会涉及砂石行业的部分提案,供行业同仁参考:
2015年 代表建议推广利用铁矿尾矿和废石生产砂石料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国资委主任王昌在2015年两会期间建议,在京津冀地区加快推广利用铁矿尾矿和废石生产混凝土骨料。
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大学联合数十家单位,成功研发了采用铁矿尾矿和废石清洁生产高质量建设用砂和混凝土粗骨料等技术。这项技术在尾矿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下初步得到推广应用,已累计生产预拌混凝土及预应力构件约1.8亿立方米,并经历了12年应用考验。
王昌表示,我国是全球尾矿和废石堆存量最大的国家,利用尾矿和废石生产混凝土骨料,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变废为宝。
目前,推广铁矿尾矿和废石生产混凝土骨料尚有一些制约因素,靠公路运输将增加运输距离和成本。如改为电气化铁路运输,将大幅降低原料运输成本,实现尾矿、废石与开山炸石生产砂石料之间的成本零增加替换。
2016年 农工党中央提案:遏制非法开采海砂行为
目前,港口码头、临海工业等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很多沿海城市面临河砂资源枯竭的困境,转而对海砂需求量急剧上升。针对我国海砂开采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在2016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强海砂开采和使用监督管理的提案》。
提案指出,对海砂的无序开发和肆意开采,直接影响海岸和相关海域的地形地貌,严重威胁海洋生态。当前我国海砂开采存在采砂船管理有漏洞、开采设备简陋等问题。海砂采矿权、海域使用权和采砂船的建造、登记、管理之间没有联系,采砂管理关键环节没能得到很好的联动。未取得合法海砂采矿证的采矿业主,仍可以轻松取得采砂船的准造证,公开建造采砂船并取得合法的船舶注册登记手续。目前,非法采砂船大都以插管虹吸式和链斗式方式近岸采挖海砂,船上都没有配备相应环保设施,甚至有部分“三无”船舶改装后投入海砂开采。
非法海砂开采现象日趋严重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巨大的利益驱使。对此,农工党中央提出4条建议,加强海砂开采和使用监督管理。
一是有效控制采砂船数量。
二是加强海砂资源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
三是整顿海砂市场,规范用砂行为。
四是建立海砂开采联防巡查制度,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采砂用海行为。
2017年 民主党派建议长江险段禁止采砂 制定《长江保护法》
环保历来是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民主党派的提案中相当一部分都围绕这一话题展开,2017年也不例外。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好几个民主党派都涉及到的话题。九三学社建议加强“后三峡”时期库区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三峡库区入库支流流域综合治理,在长江险段全面禁止采砂等;民进中央建议尽快制定《长江保护法》。
不过,目前长江保护在立法上仍有缺失。民进中央在《关于尽快制定<长江保护法>的提案》中说,现有的《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制度是针对全国一般情况设定的,难以完全解决长江流域的特殊水问题。
为长江制定单独的法律多年前就已提过。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水利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就为制定《长江法》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究。2006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正式向水利部提交了《长江法(立法建议)》。
2016年以来,水利部已经启动了《长江保护法》前期研究工作。但民进中央建议,应尽快将《长江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全面规范和调整长江流域管理中的各种水事行为和关系,系统地解决流域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
2018年《关于促进机制砂生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同济大学教授张雄为建材行业转型升级提出建议。2018年,张雄带来与建材行业紧密相关的3个建议,分别是《关于促进机制砂生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提高“海绵城市”透水产品标准的建议》以及《建立绿色建材评估体系》。
完善机制砂行业标准 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随着基本建设的日益发展,我国不少地区天然砂资源已经将近枯竭,许多地区为了生态环境保护已禁止开采天然砂。而机制砂的应用可以保护环境,节约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替代天然砂已势在必行。
同时,张雄对记者表示:“目前机制砂在生产和应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缺乏合适的生产标准和品质标准、机制砂品质良莠不齐,缺乏利用固体废弃物制造机制砂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等。”
为此,张雄建议:由工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关于机制砂行业转型和提升技术的指导意见。规划机制砂产业布局、提升机制砂生产和应用技术,协同建筑工业化产业和矿山生态修复产业推进、促进机制砂生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他建议,由工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标准管理和下游应用部门,完善机制砂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砂行业的产品、检测、装备、环保、安全以及使用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大力发展使用机制砂 保护天然资源
全国政协常委、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在2018政协会议上,对大力发展使用机制砂、保护天然砂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提案。此外,傅总还提出了国家政策支持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善医疗机构拖欠货款、降低医药供应链资金占压;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等提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项建设活动蓬勃发展,各地对建筑用砂的需求也进入爆发期,天然砂曾长期是建筑用砂主力,长时间、大规模开采使部分地区生态遭到严重破坏、部分地区资源枯竭,天然砂供应量和质量均出现较为频繁的波动。
作为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水泥企业,华润集团控股华润水泥预计2018年混凝土产能3980万立方米,需要约8000万吨砂石骨料,获得供应、质量稳定的建筑用砂对其意义巨大。
台盟中央提案:闲置船已成非法采砂首患 应加大入刑力度
近年来,长江流域一些地区存在着非法采砂行为,严重破坏了长江河道生态环境,威胁着长江流域的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据统计,2016年底至今,长江干流八省(市)共有35起非法采砂案件入刑,涉案案值超过2400万元。
虽然目前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初步得到了遏制,但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涉砂法律法规滞后。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一直未作大的修订,许多规定已不合时宜。
二是私自偷采现象突出。
长江沿线省市普遍反映,以目前有限的管理人员和专业装备难以应对超范围、超限量、超时限的开采行为和游击战术的偷采现象。特别是日常闲置的采砂船已日益成为非法采砂的首要隐患。
三是监管合力尚未形成。
四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是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为此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入刑力度。
建议国家层面尽快修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法》,从立法角度明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具体规定,科学界定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利义务。
二、提升监管合力,加大监管力度。
涉及采砂管理的各级水利、交通、公安、海事部门及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尽快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体制机制。
三、强化队伍建设,落实装备保障。
建议沿江省市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采砂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按照长江河道采砂“四个专门”的要求,落实专门的河道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执法专职人员。
2019年霍卫平:建议用机制砂代替河砂
2019年2月28日下午,住甘全国政协委员省情通报会在兰州举行,即将赴京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住甘全国政协委员在兰州集中,并听取甘肃省情通报。
在住甘全国政协委员省情通报会上,省政府副省长张世珍介绍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国政协委员霍卫平介绍,在保护水清天蓝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他将建议推动使用机制砂取代河砂,这是环保发展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