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砂石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虽然整体的形势谈不上乐观,但国家释放的四大信号:
◆ 国家毫不动摇的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 生态环境部发文纠正过激环保做法;
◆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国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每一个都跟砂石行业密切相关,砂石人坚持住,未来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过!
信号一:国家毫不动摇的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在去年11月初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国家释放了这样的信号: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国家释放这样的信号对于砂石人来说可以说是一颗定心丸,未来势必会得到更多引导与帮助。
会议指出当前要抓好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一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二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四是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五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六是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不得不说,每一项政策举措都关系到了砂石民营企业最核心的利益。
信号二:生态环境部发文纠正过激环保做法
之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表明了生态环境部的态度,纠正了过去一些地区出现的“一律关停”、“关了再说”等过激环保做法。在第八条中明确说明: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同时还指出各地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污染的企业,没有污染的产业,只有破坏环境的企业,没有破坏环境的产业。因为个别企业、个别现象而否定整个产业其实就是典型的现代版因噎废食。
最近几个月,各个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也纷纷响应国家号召,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砂石人可以安心生产了,不用担心被简单粗暴“一刀切”了!
作为让政府造成“两难”困境的行业,砂石企业更应以身作则,杜绝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因个别企业而破坏整个行业,应具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责任感。
信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做出修改
2018年12月29日根据中国人大网消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本次修改标志着中国正在进入新的环评时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改方面,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众所周知砂石行业的发展不可能绕开环境,与环境的协同发展将是未来的重中之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后,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优胜劣汰会更加明显,环评行业将朝着更合理的方向发展,这对于砂石人来说无疑是一大好消息!
信号四:国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通知指出:
要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动辄对着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不能打着中央的旗号,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
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指标,视内容区分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地方与部门、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
开展专项清理,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撤销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大幅度压缩数量,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50%以上。
砂石企业是各地督查检查的重点,但过多的督查检查明显已经成为了砂石企业的负担,更加合理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能让砂石人更安心的搞生产,必须要为国家点赞!
2019年砂石行业如何发展,国家层面释放的4大信号相当于给砂石人吃了定心丸,砂石人将更加的有安全感,未来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