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了解到,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8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文件提出,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倡议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建议燃煤企业使用低硫煤。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同时,按照“一厂一策”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水泥生产线、水泥粉磨站、砖瓦企业等行业错峰生产,非错峰生产期间采取限产、停产措施;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每日增加2次清扫保洁作业。加强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堆场物料装卸。城市建成区、区(市)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或者建筑工地作业,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停止重型柴油货车运输,新能源汽车、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