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水泥网获悉,日前,浙江省水泥协会发布关于《2019年浙江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浙江省境内涉及熟料生产的36家企业,50条生产线,都须分春节、高温梅雨、四季度三个阶段参与执行错峰停窑。
2018年运行的生产线,每条年错峰停窑时间65天,分为三个时段,即:春节、高温梅雨、四季度。其中:春节期间(1.10~3.15)停窑35天,梅雨高温季节(6.1~8.31)停窑20天,四季度(10.1~12.31)停窑10天。
在这三个时段内,县级以上政府、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制要求的停产或限产形成的停窑天数(依据正式文件和实际执行停窑核查记录)均可纳入相对应时段的停窑天数内。
其它时段的停窑由企业根据水泥市场、企业生产经营、设备维修等情况申报停窑计划,停窑计划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报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安排人员督查。无报告的停窑,不计入65天停窑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