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贤宏介绍了日照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贤宏
▲主持人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栋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多年来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相关情况。
一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必要性
今年以来,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10月份,我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NO2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39ug/m3、74ug/m3、12ug/m3、32ug/m3,同比分别改善15.2%、9.8%、20.0%、5.9%;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6.6%,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气数为3天,同比减少50%。前三季度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2577万元。
但进入11月份,特别是下旬,受多轮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连续多日出现雾霾天气,空气质量大幅反弹,拉低了全年改善水平。据初步统计,1~11月份我市环境空气PM2.5仅同比改善12.8%; PM10仅同比改善6.0%;NO2仅同比改善2.9%;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与国家气象局的会商结果,今冬包括我市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冬季风强度弱,易形成静稳天气,污染扩散条件偏差,不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综合以上分析,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很大,形势严峻。
为切实加强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巩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市政府决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并印发了《日照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秋冬季大气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的内容包括主要目标、实施时间、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方面。主要目标是巩固今年以来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确保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4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76.9%以上;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下降。实施时间是从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主要任务是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问题、重点时段几个方面入手,共制定了11项35条具体措施。
重点区域,就是要抓好城区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建设扬尘、渣土车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通告》中各项规定。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 二是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落实洒水、苫盖等抑尘措施。三是全面使用平推式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四是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严格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对扬尘污染严重,经责令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复工。
重点行业企业,就是要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管控。一是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二是加快推进钢铁、石化、化工、玻璃、建材、浆纸、粮油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三是加快推进绿色港口环保提升工程,全面加强港区扬尘控制措施。四是因地制宜,对全市水泥、砖瓦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五是钢铁、水泥、石化、焦化等行业严格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整治。六是要求钢铁、石化、港口、电力、木浆等重点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治理责任,通过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污染处理效率、停机检修、优化工艺流程、提升原辅材料品质等途径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争取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以上。
重点问题,就是要大力解决面源污染、机动车污染、燃煤污染等突出问题。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一是每月公布各区县降尘监测结果,严格降尘考核。二是严格落实道路扬尘抑尘措施。天气允许情况下,提高道路洒水频次及范围,保证道路湿润不起尘;建立覆盖市区的道路扬尘监测体系,对市区道路扬尘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发布道路积尘监测信息。三是加强露天焚烧管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树枝等行为。四是制定出台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明确春节期间禁放区域,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建立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全市高排放工程机械禁用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三是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存储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Ⅵ标准。四是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及港口短倒运输车辆实施错峰运输,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30日期间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数量占比要达到80%以上。燃煤污染治理方面,一是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有效推进清洁取暖。二是加大洁净煤供应及储备力度,完善洁净煤配送体系,扎实做好散煤替代工作,严禁使用散煤取暖。三是深化锅炉废气综合整治,对新发现的燃煤小锅炉依法依规实施淘汰,同时,加快推进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
重点时段,就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严格执行《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预警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减排措施。企业要制定“一厂一策”应急操作方案,细化各项减排措施,将措施落实到各工艺环节。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加强督导检查,利用视频监控、物料衡算、查看用电量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切实达到“削峰降速”的作用。
为压实责任,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市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12个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目前, 12个工作组已全部派出,采取驻厂检查、分线检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港口扬尘、市区施工扬尘、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并向主管部门转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实现空气质量改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对秋冬季大气百日攻坚行动给予跟踪关注,及时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宣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日照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1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市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12个工作组,请问工作组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科科长 陈常东
答:谢谢您的提问。为保证本次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由市环保局牵头成立了12个工作组,采取驻厂检查、分线检查和交叉检查等形式,突出重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开展督导检查。一是进驻日照港、山东钢铁日照公司、日照钢铁等重点企业,从企业工艺流程入手,督促企业提高治污水平,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量。二是严格按照市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扬尘、渣土车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通告》要求,对城区建设施工扬尘污染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对照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运输与错峰生产方案,检查企业错峰方案是否真正落实。四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各项减排措施的检查。一旦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各检查组全力对工矿企业、港口码头、建设工地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停的下、限的住,实现污染物“削峰降速”、尽量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2 昨天看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请问具体的应急措施有哪些?
答:谢谢您的提问。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12月14日至12月16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和我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结果,受区域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近日我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为减缓重污染天气程度,保护公众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8年12月13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2月1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具体的应急措施包括三部分,一是健康防护措施,主要提示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二是倡导性减排措施,主要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方式出行;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三是强制性减排措施,又分为三类,首先是工业源减排措施:经信部门督促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具体包括水泥、砖瓦窑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30小时以上;建筑砌块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水泥粉磨站、矿石加工及各类铸造炉等行业企业停产;汽车涂装、油墨印刷、机械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停止生产;石化、化工、酒精生产、钢铁、铁合金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企业限产。国土部门负责督促矿山采选停止地面作业。环保部门负责督促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现值,玻璃制品行业污染物排放降低30%以上。其次是扬尘源减排措施: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负责督促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停止建筑物拆迁或爆破作业。口岸港航部门负责督促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公安部门负责落实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烟花爆竹燃放。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保洁单位加大城市主干道清扫保洁作业。最后是移动源减排措施: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落实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低速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