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丁美荣、黄忠卫的《再论当前通用水泥标准修订等若干问题》的文章,本人赞同他们的观点和论述。可以说,这是自从有提议取消32.5级复合水泥以来,我一直等待着的一篇明确反对这种“取消”的文章。
业内人士都记得,我国修订发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时,不乏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阐述了P.C32.5级水泥不可或缺的种种理由。而如今,难道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特殊情况,让我们足以不顾上述种种理由依然存在的事实,竟然要取消P.C32.5级水泥,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号?所以,一开始我就猜想这一“取消”的提议,很可能来自水泥行业以外,不受固有观念束缚的自由式思路。那么让我们换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维,来倾听反思一下水泥标准问题,也不无裨益。所以我就比较关注学习思考行业内外有关是否要取消32.5级复合水泥的各种观点和议论。这个议题至今已广泛议论探讨了近两年,或许是到了该明确表态的时候了。谨此发表一点拙见,供各方参考。
本人始终觉得这一“取消”的提议十分情绪化,似乎还带有一种以牙还牙的江湖气息。你(P.C32.5级水泥)不是乱掺滥掺严重扰乱市场次序吗?那我就把你“连锅端”!如果真能这样做到的话,倒是可以“解气”。然而事实上,这样的行政式硬性做法是与市场需求相悖的,很难行得通。我们必须冷静地科学地寻求解决32.5级复合水泥所引起的各种乱象,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多方引导逐步解决这一根深蒂固的顽疾。恐怕还需要相当的定力和耐力,企求快刀斩乱麻,图个痛快,将会事与愿违。
至于取消32.5级复合水泥,这样修订水泥标准,还能化解水泥产能过剩,这种逻辑的过度延伸毫无长期效果可言。其实要化解产能过剩,必须下狠心淘汰落后产能,不仅是立窑水泥,还应包括那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小型的所谓新型干法窑生产线,即1990年前后投产的日产熟料500~1500吨的老式预分解窑水泥厂。这些才是所谓产能过剩的病根。
我国许多技术先进装备优良的水泥公司,例如海螺、台泥、亚东、华润、冀东、中材、天瑞、红狮、华新、山水等,它们水泥窑的年产能利用率都在80%~90%之间。相反的是,为数众多的上千家落后的“半僵尸”水泥厂的水泥窑年利用率只有45%~65%。总平均就把全国水泥窑的年利用率拉低到了75%,于是就形成了现今的所谓产能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