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高长明:关于取消32.5级复合水泥与水泥产能过剩问题之我见

2014-03-13 15:22:26

我国修订发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时,不乏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阐述了P.C32.5级水泥不可或缺的种种理由。本人始终觉得这一“取消”的提议十分情绪化,似乎还带有一种以牙还牙的江湖气息。你(P.C32.5级水泥)不是乱掺滥掺严重扰乱市场次序吗?那我就把你“连锅端”!如果真能这样做到的话,倒是可以“解气”。然而事实上,这样的行政式硬性做法是与市场需求相悖的,很难行得通。

  近日看到丁美荣、黄忠卫的《再论当前通用水泥标准修订等若干问题》的文章,本人赞同他们的观点和论述。可以说,这是自从有提议取消32.5级复合水泥以来,我一直等待着的一篇明确反对这种“取消”的文章。

  业内人士都记得,我国修订发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时,不乏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阐述了P.C32.5级水泥不可或缺的种种理由。而如今,难道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特殊情况,让我们足以不顾上述种种理由依然存在的事实,竟然要取消P.C32.5级水泥,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号?所以,一开始我就猜想这一“取消”的提议,很可能来自水泥行业以外,不受固有观念束缚的自由式思路。那么让我们换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维,来倾听反思一下水泥标准问题,也不无裨益。所以我就比较关注学习思考行业内外有关是否要取消32.5级复合水泥的各种观点和议论。这个议题至今已广泛议论探讨了近两年,或许是到了该明确表态的时候了。谨此发表一点拙见,供各方参考。

  本人始终觉得这一“取消”的提议十分情绪化,似乎还带有一种以牙还牙的江湖气息。你(P.C32.5级水泥)不是乱掺滥掺严重扰乱市场次序吗?那我就把你“连锅端”!如果真能这样做到的话,倒是可以“解气”。然而事实上,这样的行政式硬性做法是与市场需求相悖的,很难行得通。我们必须冷静地科学地寻求解决32.5级复合水泥所引起的各种乱象,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多方引导逐步解决这一根深蒂固的顽疾。恐怕还需要相当的定力和耐力,企求快刀斩乱麻,图个痛快,将会事与愿违。

  至于取消32.5级复合水泥,这样修订水泥标准,还能化解水泥产能过剩,这种逻辑的过度延伸毫无长期效果可言。其实要化解产能过剩,必须下狠心淘汰落后产能,不仅是立窑水泥,还应包括那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小型的所谓新型干法窑生产线,即1990年前后投产的日产熟料500~1500吨的老式预分解窑水泥厂。这些才是所谓产能过剩的病根。

  我国许多技术先进装备优良的水泥公司,例如海螺、台泥、亚东、华润、冀东、中材、天瑞、红狮、华新、山水等,它们水泥窑的年产能利用率都在80%~90%之间。相反的是,为数众多的上千家落后的“半僵尸”水泥厂的水泥窑年利用率只有45%~65%。总平均就把全国水泥窑的年利用率拉低到了75%,于是就形成了现今的所谓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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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发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时,不乏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阐述了P.C32.5级水泥不可或缺的种种理由。本人始终觉得这一“取消”的提议十分情绪化,似乎还带有一种以牙还牙的江湖气息。你(P.C32.5级水泥)不是乱掺滥掺严重扰乱市场次序吗?那我就把你“连锅端”!如果真能这样做到的话,倒是可以“解气”。然而事实上,这样的行政式硬性做法是与市场需求相悖的,很难行得通。

2014-03-13 15:22:26

Recently, due to the persistent cost pressure in the south, the price of concrete has risen slightly with the raw materials, but the growth of market demand is limited, and the overall quotation is still stable. From October 31 to November 6,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2.47 points, up 0.31% annually and down 10.11%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