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贵州省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贵州省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2015年底前要在贵州全省建设成功47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生产线。使贵州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比例达到30%。
一直以来,贵州省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技术为主,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垃圾填埋污染风险加剧。
为探索一条符合贵州省省情、处理工艺安全可靠、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垃圾处理新技术,2010年,贵州省有关部门便开始在全国调研。他们先后多次派员到铜陵海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生产线考察,在经过多方比较后,2011年初,贵州省率先在贵定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进行试点,利用该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一条日垃圾处理量为200吨的生产线。该生产线利用海螺集团下属芜湖海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研制的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CKK)技术,2012年11月23日项目成功投运。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到设计值200t/d,经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检测,水泥窑尾烟囱二噁英类排放浓度仅为0.00162 ngTEQ/m3,优于国家规定的利用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控制标准的0.1ngTEQ/m3。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贵定海螺盘江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投运以后,在贵州省引起了较大反响。
2013年5月24日,贵州省政府在贵定海螺盘江公司召开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推广现场会。
随后,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贵州省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将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生活垃圾处置与污泥处置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注重城乡统筹、区域规划、设施共享,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合理确定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的原则。
2013年~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企业贷款贴息或补助,其中5000万元用于县、镇(乡)、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补助;省环境保护厅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加大信贷支持。
《方案》要求,市容环卫部门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降低垃圾运输成本;供水、电力部门应保证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水泥生产线的用水、电力供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税及价格补贴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符合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企业的上网电量,按照国家相关电价政策予以支持。
《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产业化及市场化运作。逐步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采用BOT、TOT、委托经营、合资经营等多种模式市场化运作。
贵州全省现有2000t/d以上干法水泥窑生产线的水泥企业约80家,已运行和在建的水泥窑生产线89条,初步统计覆盖了贵州各地、市、州50多个县。
《方案》提出,以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为依托,将水泥厂周边30~50公里服务半径内县城、乡镇及沿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水泥厂进行处置。2013年10月前,完成第一批11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年底前开工建设,2014年底前投入运行。2015年8月前完成第二批36个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前投入运行。
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生活垃圾多元化处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比例达到30%。
到2020年全省县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高于西部平均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