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2批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漯河、平顶山、三门峡、商丘、安阳、鹤壁、新乡、焦作、驻马店、周口、濮阳、许昌、南阳、信阳、济源等18个省辖市和巩义、固始、邓州、长垣、鹿邑、汝州、新蔡、永城等8个直管县(市)168家企业生产的170批次水泥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T2015-2005《白色硅酸盐水泥》及《2018年第2批水泥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水泥产品的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氯离子、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 有16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氯离子含量项目。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