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内河砂石船海上运输海砂的必须召回,从源头打击海砂非法开采点、装卸点

2018-11-26 08:41:13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工作,对海砂开采点和装卸作业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和非法装卸作业码头、作业点进行精准打击,加强源头治理。对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必须责令召回。

  今年以来,砂石价格处于高位震荡,部分地区缺货,全国大部地区限采或禁采河砂,沿海各地内河船只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海运砂石,甚至非法开采海砂,致使海砂滥用,对工程建设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由于内河船只和海运船构造不同,如从事海上运输砂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

  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工作,对海砂开采点和装卸作业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和非法装卸作业码头、作业点进行精准打击,加强源头治理。

  对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必须责令召回。

  交通运输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

  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工作,联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海砂开采点和装卸作业点的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和非法装卸作业码头、作业点进行精准打击,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船籍港海事机构加强对本港籍内河船舶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船舶定期摸排核查机制,对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必须责令召回,并严厉查处公司“代而不管”的行为。

  对发现的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实施拦截。

  强化现场监管执法,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加大对船舶配员不足、认证不符等安全风险大的船舶检查力度。

  据中国砂石协会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及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海南、广东等海事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内河砂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工作,多次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但是内河砂石船到海上运输、开采海砂的行为还是时有发生。

  交通运输部指出,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河砂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不安全因素,需要从砂石市场、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等多方面入手。

  1、拓展政府部门协作的深度。要充分利用好当前国家治理海砂违规进入建筑市场专项行动的契机,在多部委、多部门合作框架下,推动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

  2、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推进综合治理,重点堵住装卸源头和管住船舶源头。

  3、突出依法惩戒的强度。要认真研究和评估相关海事执法程序标准并进一步优化完善,研究建立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的检查、处置、遣返和刑事移交的程序,形成系统的惩戒操作体系。

  4、扩展综合治理的广度。加强诚信管理,研究建立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相关责任主体的黑名单,将违法船舶的船长、公司及其船东,以及对抗执法和肇事逃逸的当事人的信用信息纳入各级政府的征信平台,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交通运输部此次行动方案:

  从海砂开采点和装卸作业点进行精准打击——将对海砂开采的源头及运输装卸过程进行整治,切断内河砂石船的落脚地!

  对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必须责令召回——将从海上非法砂石船的来源进行整治,从根源上杜绝内河砂石船从事海上运输海砂!

  海砂非法运输已经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另据中国砂石协会讯,近日,江苏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治理违规海砂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经信、国土、公安、交通、水利、海事等11个部门联动打击违规海砂运输、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职责。文件还要求对所有海船运输的砂料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要求先检测后卸货、先检测后放行。凡检测不合格的砂,一律不予卸货、进闸。由于江苏省横跨长江入海口,此次整治违规海砂行动将使得海砂进入长江流域严重受阻!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水上交通要加强对“六区一线”(渤海水域、长江口水域、舟山群岛水域、台湾海峡水域、珠江口水域、琼州海峡水域以及长江一线)重点水域和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执法。这些区域均是我国砂石运输的重要通道,这对打击“海峡砂”、“海砂”、长江河道砂石等非法运输方面将产生巨大影响。

  随着一系列行动方案的实施,全国将建立起了从沿海到江河入海口的整治非法海砂防护网,整治非法开采、运输海砂将进入全面有效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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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工作,对海砂开采点和装卸作业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和非法装卸作业码头、作业点进行精准打击,加强源头治理。对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必须责令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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