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清单》的通知,据悉,在各县市区提报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市水泥(不含粉磨站)、铸造、砖瓦窑等行业错峰企业清单。错峰停产项目清单将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错峰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企业(项目)按时停产,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经信局、环保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经发局、环保局:
根据省经信委、环保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385号)和山东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有关要求,为科学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重点范围水泥、铸造、砖瓦等行业企业。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支持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等组织根据行业情况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牵头制定行规行约,协调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自觉执行错峰生产约定,履行社会责任。
二、实施时间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三、总体要求
(一)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名单由环保部门确定),可不予限产,包括:铸造熔炼设备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稳定达到20、100毫克/立方米(冲天炉必须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砖瓦企业,在资源有保障前提下,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且稳定达标排放的。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但应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报市政府批准。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管委会是本地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错峰生产方案需在各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管委会网站公告,并于11月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经信委、环保局。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在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报送国家有关部委。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要建立错峰协调机制,采取用电监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督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错峰生产企业及豁免绿色标杆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罚。
(四)做好绩效评价。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环保、经信部门,要按照省里和市里的统一要求,围绕政策落实、标准执行、组织推动、大气治理成效等方面,认真做好错峰生产的绩效评价工作,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和迎接国家考核做好准备。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经信、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督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错峰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市经信委联系人:张秀青(水泥、砖瓦)
电 话:6991505(兼传真)
邮 箱:jxwcyk@126.com
刘 明(铸造)
电 话:6991507(兼传真)
邮 箱:tajzk1507@163.com
市环保局联系人:葛衍珍
电 话:8877623
邮 箱:tahbj@163.com
附件: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项目清单
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泰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9日
其中水泥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