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到2020年全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原则上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
严格环境准入。原则上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
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
增加铁路货运比例。以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为重点,鼓励钢铁、电力、焦化、电解铝、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
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2019年年底前,全省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制定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在采暖季,实施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化工行业错峰生产(水泥行业实行“开二停一”),其中,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当年给予错峰生产豁免政策激励。
提高污染动态溯源能力。紧密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排放源头控制等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