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吉林省工信厅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吉林省2018-2019年采暖期实行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
至此,东三省、天津、河南、河北、山东、安徽、江苏、陕西、甘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份、自治区均出台水泥错峰计划。
时间上略有差异
在时间上,吉林省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经批准后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属地市(州)工信、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不错峰生产企业落实承担任务情况监督核查,并进行备案。2019年4月1日后,省水泥协会组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继续开展错峰生产,延续到4月30日。
与吉林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停窑时间一致的还有辽宁省。辽宁省工信委和辽宁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辽宁省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辽宁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原则上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其中大连地区停窑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4月5日。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面对上述问题,全国各地相继出台“水泥错峰生产”通知,辽宁省提出的“水泥错峰生产”政策只是近期的一个案例。
黑龙江的停窑时间更长。黑龙江工信委、环保厅联合制定的《关于黑龙江省2018~2019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4月20日,在黑龙江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新疆根据各地冬季采暖期、产能过剩和水泥市场需求情况,疆内各地错峰生产时间有所差异。另外,为实现市场动态平衡,保证市场供应,全疆各区域在去年错峰停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至半个月错峰停窑时间,也是就说,错峰停窑分两个时间段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以及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18-2019年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具体错峰停窑时间为:和田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共计4个月;喀什、克州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共计5个月;阿克苏、巴州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1日至6月1日共计6个月;其他地州市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共计7个月。
此外,其他省份错峰停窑的时间相对较短些。在山东,山东省经信委和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其要求: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市根据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者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
在天津,工信委、环保局联合印发《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天津市2018-2019年采暖季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其中确定今年水泥行业错峰时间确定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整体上比去年减少1个月。
在河南,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报批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和范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重点对全省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和粉磨工序)、砖瓦窑、陶瓷、岩棉、玻璃棉、矿物棉、石膏板、耐材企业。
安徽省、江苏省将于今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份实行水泥错峰生产,甘肃省错峰生产时间为11月1日至201年3月10日,陕西省错峰生产时间为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此外,其他一些省份的错峰生产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之中。
目标一致 形式多种多样
在制定错峰生产时间的基础上,各地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证错峰生产的顺利推行,都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例如在近期下发通知的吉林省。
《关于吉林省2018-2019年采暖期实行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中提出,"加大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吉林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将对企业错峰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现场核实熟料生产线实际停窑情况。停窑期间有关市(州)工信、环保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水泥错峰生产工作,每月对水泥熟料企业现场核查,并将签字错峰生产现场检查表上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吉林省水泥协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可以组织2019年4月继续开展错峰生产,建立跨区域的业内协调机制,做好东北区域的协同协作。引导和协调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水泥错峰生产的有关规定。
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大力宣传错峰生产对改善大气质量、节能减排、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和提质增效的现实意义、经典经验。相关企业应增强责任感、荣誉感和自律意识,积极开展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活动。工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要进行约谈,媒体公开曝光,必要的行政处罚。"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2018~2019年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各地经信、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新疆水泥错峰生产管理办法》和水泥工业污染排污许可的要求,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错峰停窑、熟料储存、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特别是拒不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失职失责的地区和人员按照要求问责。强化行业自律意识。个别企业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错峰停窑计划的,原则上由区域内部协调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由区域企业协商同意予以变更,并按《新疆水泥错峰生产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鼓励行业组织对违反规定的企业,按照行规航悦实行行业惩戒。各水泥企业将错峰生产有关信息载入执行许可平台,定期提交执行报告。"
还有一些省份针对自身产能情况差异,企业环保水平差异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措施。
例如在天津市实施重点行业差别化错峰生产。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按行业将每个企业从不限产、不同比例限产到全部停产依次划分为3-5类,再结合企业是否有环保行政处罚、是否有淘汰限制类装备、是否涉及民生等指标予以适当调整,统筹确定企业限产比例,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突出错峰生产调控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差异化错峰生产,实现环保治理正向激励导向,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环保治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提出,"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按期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同时,开展非电行业超低排放试点。大力推进钢铁、水泥、电解铝、炭素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试点,2018年10月底前,力争完成129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工作。其中水泥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对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可豁免秋冬季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