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走向重生! 柳州鹿寨金利水泥公司演绎凤凰涅槃神话

2018-10-31 10:18:20

以托管方式+重整投资人方式注入资金、恢复正常生产,解决职工工资拖欠、社保巨额欠费等问题,以系统“救治”举措维护稳定,确保金利公司重整成功。

  2018年10月29日,广西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柳州中院顺利召开,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鹿寨金利公司管理人将依法在10日内向柳州中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从破产边缘到重整成功,金利公司演绎了凤凰涅槃的神话。

  自2012年起,金利公司因借款及拖欠贷款引发系列诉讼,大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在岗362名职工已连续多月未领取工资,拖欠社保费用高达千万元,金利公司流动资金不足13万元,企业面临全面经营和债务危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柳州中院于2017年4月16日依法裁定受理金利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开展工作。经委托审计、评估和债权审核,金利公司负债约15.66亿元,其中担保优先债权约3.8亿元,税款债权约6900万元,民间借贷等普通债权约11.1亿元,评估资产价值约3.9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97%,金利公司已经走到了破产清算的边缘。

  在破产审理期间,柳州中院指导金利公司管理人制定了引入生产经营托管方恢复金利公司生产。通过托管,不仅解决了拖欠职工数月的工资,恢复了生产,还实现主营业务销售收入3.2亿元,纳税2450万元,保障近350名职工的就业,挽救了一批上下游企业,实现企业“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获得了高达4000万的利润。

  根据金利公司的申请,柳州中院裁定批准金利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金利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发布公告,向全国公开招募金利公司重整投资人,但因重整报价不足1.6亿,无法达到债权人的预期,未能成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金利公司破产重整程序陷入了困境。为避免金利公司最终走向破产清算,柳州中院指导金利公司管理人与金利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积极筹划,实施“托管+债转股”即将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转换为金利公司股权的方式,在“0重整资金”情况下实现企业主体的延续,维持生存经营。因出资人组表决未达到法定标准,金利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

  借助水泥生产行业向好的行情和托管期间的良好收益,金利公司管理人再次启动招募重整投资人程序,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誉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管理人递交了投资方案。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探索性地采取由债权人会议表决的方式选任重整投资人。2018年10月29日,金利公司在柳州中院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选定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为适格的投资人。随后,各表决组对以广西鱼峰投资方案为核心内容的重整计划草案高票表决通过。

  根据该《草案》,担保优先债权、第一顺序职工债权和第二顺序税款及社保债权将获得100%清偿,第三顺序普通债权10万以内部分全额清偿,超过10万元部分可以选择分期按一定比例清偿或者按折算比例实施债权转为金利公司股权。至此,近400名职工的生计有了着落,拖欠近7000万元的税款和2000万社保得到了全部清偿,一次性解决近百起诉讼、执行案件,化解了900多名债权人近20亿的债务危机。

  柳州中院充分运用破产审理程序,以司法职能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树立“破前引导,立前有为”的破产审判新理念,一是实行“案前问诊制”,创造性地提出“先清算后重整”的破产审判新思路;二是建立“上下级法院协调”、“府院联动机制”,将金利公司重整程序的司法适用难题及时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确保金利公司重整方向正确,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处理破产相关事宜,一体解决破产工作指导、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模式;三是改变“破产关门”的惯常做法,制定“救治与生产两不误”的破产工作新方案。以托管方式+重整投资人方式注入资金、恢复正常生产,解决职工工资拖欠、社保巨额欠费等问题,以系统“救治”举措维护稳定,确保金利公司重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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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托管方式+重整投资人方式注入资金、恢复正常生产,解决职工工资拖欠、社保巨额欠费等问题,以系统“救治”举措维护稳定,确保金利公司重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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