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2023-11-13 09:30: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3〕15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进电能量市场、容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高效协同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当前阶段,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二、政策内容

(一)实施范围。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具体由国家能源局另行明确。

(二)容量电价水平的确定。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各省级电网煤电容量电价水平具体见附件)。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三)容量电费分摊。煤电机组可获得的容量电费,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煤电机组分月申报,电网企业按月结算。新建煤电机组自投运次月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由电网企业按月发布、滚动清算。

对纳入受电省份电力电量平衡的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送受双方应当签订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明确煤电容量电费分摊比例和履约责任等内容。其中:(1)配套煤电机组,原则上执行受电省份容量电价,容量电费由受电省份承担。向多个省份送电的,容量电费可暂按受电省份分电比例分摊,鼓励探索按送电容量比例分摊。(2)其他煤电机组,原则上执行送电省份容量电价,容量电费由送、受方合理分摊,分摊比例考虑送电省份外送电量占比、高峰时段保障受电省份用电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对未纳入受电省份电力电量平衡的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由送电省份承担其容量电费。

(四)容量电费考核。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跨省跨区送电按合同约定,下同)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三次扣减50%,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等规则,由国家能源局结合电力并网运行管理细则等规定明确。最大出力未达标情况由电网企业按月统计,相应扣减容量电费。对自然年内月容量电费全部扣减累计发生三次的煤电机组,取消其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

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的容量电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回收日常维护成本的原则制定,鼓励采取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定。应急备用煤电机组调用时段电量电价,按同时段最短周期电力市场交易电价水平确定。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具体范围及管理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明确。

三、保障措施

(一)周密组织实施。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实工作,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跨省跨区送电送、受方要加强沟通衔接,尽快细化确定外送煤电机组容量电费分摊方式等内容,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明确。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煤电容量电费测算、结算、信息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发电企业要按规定及时申报机组最大出力,作为容量电费测算、结算、考核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指导,促进形成竞争充分、合理反映燃料成本的电量电价,引导煤炭、煤电价格保持基本稳定,确保机制平稳实施。

(二)强化政策协同。各地要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促进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形成,与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协同发挥作用;已建立调峰补偿机制的地方,要认真评估容量电价机制实施后系统调峰需求、煤电企业经营状况等,相应调整有偿调峰服务补偿标准。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方,可参考本通知明确的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适应当地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后,省内煤电机组不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容量电价机制。

(三)密切跟踪监测。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相关部门,积极跟踪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密切监测煤炭、电力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电网企业要对煤电容量电费单独归集、单独反映,按季向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当地煤电机组容量电费结算及扣减情况、工商业用户度电分摊水平测算及执行情况、电量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指导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向用户充分阐释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发挥煤电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意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各方面理解和支持。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市场形势等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适时评估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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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relation

Positive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renewable energy substitution in key areas of the 14th Five-Year Plan, and the consumption of renewable energy in China will reach more than 1.1 billion tons of standard coal in 2025. During the "15th Five-Year Plan", the production and lifestyle of giving priority to the use of renewable energy in all fields has basically taken shape, and the national consumption of renewable energy will reach more than 1.5 billion tons of standard coal by 2030, which strongly supports the realization of the carbon peak target by 2030.

2024-10-31 11:53: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就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11-13 09:30:10

目前,水泥行业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新能源也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并且越来越多的水泥企业开始入局其中,包括海螺水泥、南方水泥、江西水泥、塔牌水泥等。作为能源消耗大户,水泥行业承担着碳排放的重要使命,正在一步步向着低碳、高效的目标迈进。

2023-07-12 14:47:50

今年用电高峰提前到来,电负荷压力有增无减,大规模限电是否会“卷土重来”?

2023-07-04 17:13:23

技术是水泥行业永恒的话题,氢能技术的发展影响着水泥行业的现在与未来。

2023-06-19 09:10:1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3-06-14 10:24:52

以建材等特色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绿色化改造。

2023-05-09 16:31:00

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05-05 15:39:42

《方案》提出要严控水泥熟料产能,到2025年,至少完成8条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减量置换、兼并重组和原厂拆建;结合本地实际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持续推动常态化水泥错峰生产,行业协会协调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错峰生产安排。

2023-05-05 14:32:38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08 11:18:31

加快产品提档升级、工艺技术创新、固废资源利用……

2023-01-27 17:54:13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2022-12-30 09:26:59

12月22日,湖南工信厅发布《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23 13:39:54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

2022-12-23 09:42:55

11月30日,安徽省经信厅发布《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12-03 13:32:34

据悉,11月以来,宁夏、安徽、湖南、湖北四省接连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为今年“大热”的国内氢能市场再添一把火。

2022-11-24 09:22:13

当前,工业领域节能减碳形势日趋严峻,水泥企业需要加强节能降耗并寻找替代能源,这既是当前能源形势下的迫切需求,也是降低碳排放、压减煤炭用量的必然途径,除了近期发展新能源、生物质替代燃料等手段,氢能或成为水泥行业实现节能减碳的下一个途径之一。

2022-11-22 16:30:12

要求到2025年,贵州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力争完成14.5%的激励目标

2022-10-10 09:42:40

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2022-10-09 17:33:54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08-01 11:58:38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炼油、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

2022-06-18 10:34:56

6月7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贵州省关于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06-08 09:56:08

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

2022-05-31 09:26:45

近期,发改委密集出台一系列关于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来稳定国内煤炭市场。

2022-05-21 15:48:34

5月16日,山东省印发《全省“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实施方案》。

2022-05-17 14:20:27

从上述信息来看,煤炭行业的平稳发展预期似乎可以让水泥行业“高枕无忧”。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2022-05-04 10:07:53

今年初以来,国内煤炭价格再度上涨,为稳定煤炭价格,近段时间,国内政策频出。不仅要求大幅度提高煤炭产量,并且取消了煤炭进口关税,同时明令严厉打击哄抬煤价行为。

2022-05-02 18:51:30

整体来看,2022年水泥市场整体以平稳为主,虽行业拐点或已来临,但仍处于平台期,整体行情仍然可期。

2022-04-13 09:13:01

水泥行业作为传统的高能耗行业,需要在降低煤炭消耗,实现绿色发展方面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

2022-03-31 10:28:52

当前,工业领域节能减碳形势日趋严峻,水泥企业需要加强节能降耗并寻找替代能源,这既是当前能源形势下的迫切需求,也是降低碳排放、压减煤炭用量的必然途径,除了近期经常提到的生物质替代燃料,氢能或成为水泥行业实现节能减碳的下一个途径之一。

2022-03-24 09:15:24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

2022-03-23 09:51:39

2022年2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为的是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针对各类高耗能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其中就包括了水泥行业。

2022-02-11 16:41:4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2022-02-10 16:19:25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2022-02-10 13:11:19

2022年1月26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全省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28 09:56:05

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其中提到,要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

2022-01-24 17:09:19

水泥节“煤”降耗的征程顺应了绿色发展的大势,也是增强水泥企业自身发展动能的关键。

2022-01-04 09:20:54

山东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1-12-13 17:15:42

限电停产是当下热词。在电力供应紧张背景下,全国多地发布限电通知,大部分地区则将重点放在企业上,部分企业错峰生产或者停产。

2021-09-29 09:11:45

督促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1-06-09 15:37:17

从某国煤炭进口量减少,和部分地区短时间内电力供应偏紧,并无关系。

2020-12-20 12:00:27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了关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推进区域协作机制吗,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2020-11-04 11:08:45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了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2020-11-04 10:33:35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0-10-13 09:40:34

生态环境部12日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19-11-12 16:13:46

生态环境部12日印发《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19-11-12 14:51:20

2016年6月,由我国中国建材集团CNBM发起,在英国伦敦注册成立了世界水泥协会WCA (World Cement Association)。

2019-10-19 13:43:51

各地应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10%、20%和30%以上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摸清涉气企业和工序,做到减排措施全覆盖。

2019-10-17 09:03:46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优化运输结构。

2019-06-27 11:15:57

正确把握世界水泥协会(WCA)和全球水泥与混凝土协会(GCCA)之间的竞合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2019-06-11 13:38:09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re are two complete production lines in the factory area of Baili Company. One is a clinker grinding cement production line with an annual output of 1 million tons. The main products are P.O42.5 ordinary Portland cement of 500,000 t/a and P.C32.5 composite Portland cement of 500,000 t/a. The other is a production line with an annual output of 600000 tons of slag silicon pow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