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与破产案件管理人和债务人代表联合召开破产清算工作推进会。民三庭副庭长侯丽杰及法官助理、管理人团队和债务人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破产案件主审法官侯丽杰依照法定程序宣读了受理破产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务人通知书,介绍了破产案件情况,并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管理人进行了自我简介,宣读了管理人简要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汇报了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打算。债务人代表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企业现阶段面临的主要困境和难题。
侯丽杰法官客观分析了案件实际情况,向各方释明了下一步破产程序的进程,在综合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争取让各方意见达成一致。破产清算案件事关债权人切身利益和区域经济稳定,要秉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民生问题,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要夯实责任意识,规范时间管理,切实降低办理破产时间成本。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向合议庭汇报案件进展及困难,遇重大事项第一时间进行专题报告。要降低各环节破产成本,探寻多方式、多形式财产处置工作,提升企业现有资产价值,确保债务人财产变现最大化,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以及债权人利益。
下一步,鹤岗中院将继续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指导并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好职责,调研破产企业重整可能性,盘活闲置资源,充分释放生产要素,争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切实发挥破产司法程序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