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全面完成

2023-06-19 11:48:39

总体看,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严格责任追究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国五矿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后,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兵团,国务院国资委和相关中央企业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调查,深入分清责任。

2023年6月19日,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已通过“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至此,第二轮督察的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全部完成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并已全部对外公开。

经汇总分析,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督察移交的13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035人,含厅级干部371人(其中正厅级干部93人),处级干部124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59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9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576人),诫勉782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377人),其他处理744人。国务院国资委和6家中央企业对督察移交的23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诫勉63人,其他处理90人。

总体看,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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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全面完成,共追责问责3300余人。

2023-06-20 14:16:44

总体看,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2023-06-19 11:48:39

最新数据显示,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约谈党政领导干部239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8人。

2022-04-24 09:34:08

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22年3月23日至25日陆续进驻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五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

2022-04-11 10:08:53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022-03-22 09:06:06

由于“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圆满完成,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松松劲、歇歇脚的念头,呈现大上、快上、抢上、乱上“两高”项目的势头,必须坚决遏制。

2021-12-30 13:24:41

“环保钦差”为何能如此动真碰硬?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的回答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治理的期盼给了环保督察十足底气。

2021-04-27 09:33:39

水泥产业是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传统产业之一,起步早、发展快,县内企业数量一度超二十家,总产能接近两千万吨。

2021-04-01 09:17:11

加快制定出台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制定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目录》和《先进环保产品目录》,服务新兴产业治理技术需求。

2019-06-27 10:48:08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央环保督察是我国迄今为止规格最高、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项专项工作。在直接推动各地解决存量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也是对全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体系能力的摸底,更是对各级党政系统践行新发展理念成效的检验。

2019-05-17 10:32:58

随着1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第二批“回头看”反馈工作结束。这也标志着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部完成。

2019-05-16 09:29:49

刘长根曾表示,个别地方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方式应对督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这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级黑”。

2019-03-19 09:37:27

拉网检查净化蓝天发现一起移交一起!对于“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该淘汰的燃煤锅炉未淘汰、未上污染治理设施违法生产、超标排放等问题发现一起公开一起、移交一起,地方政府在接到生态环境部移交的问题清单后,规定的期限完成移交问题的调查、查处工作,截至目前,“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已向地方交办问题2.3万个。

2019-01-22 11:18:36

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报道,截至12月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组正式结束对山西省的督查工作,至此,2018年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五个督察组全部结束督查进驻工作。

2018-12-09 09:59:58

数据显示,2016年启动的第一轮督察共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8448人,问责18199人。此次“回头看”共立案侦查54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10人;约谈3695人,问责6219人。

2018-11-07 09:28:55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第一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部完成督察反馈工作。反馈会均由省(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督察组组长宣读反馈意见,省(区)党委书记作表态讲话。

2018-10-24 10:49:09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要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2018-09-13 09:08:22

据了解,新一轮第二阶段环保督查将于8月20日启动强化督查!小编现将此次督查目标任务、重点督查内容、 督查时间具体安排、强化督查工作方式给各位老板梳理一下,建议有时间要看,没时间也要看,响鼓不用重锤,长点心,躺枪划不来!!

2018-08-14 09:08:29

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应该深入水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所思所想,科学制定限产停产措施,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实施差别化管理,激厉企业改造升级、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而不是动辄下个限停产红头通知完事,让企业无所适从,十分被动。

2018-08-03 13:47:58

6月7日上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南宁召开。至此,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根据安排,第一批“回头看”进驻时间为1个月。那么,这1个月来,全国各地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砂石相关的问题有哪些呢?

2018-08-01 13:54:56

5月30日至6月7日,督察组陆续对10省区实施督察进驻。进驻期间,督察组共计与140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51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89人;对120个地(市、盟)开展下沉督察。

2018-07-10 09:11:05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已经开始。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在开始之初就提前打好预防针,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明确禁止“一刀切”,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2018-06-26 16:00:01

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协调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

2018-05-28 14:40:27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生态环境部今天(25日)透露,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近日将全面启动,将重点对河北等十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2018-05-27 09:52:41

在人员组成方面,按照“跨区域、不互查、抽调比例基本相同”的原则,抽调人员并编组。根据1个水源地3人检查3天测算,此次督查从各地环境监察队伍抽调1426人,组成273个组。每组设组长1名,由各省级环保部门从派出人员中推荐设区市环境执法机构副支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担任。

2018-05-27 09:44:06

据李干杰透露,2017年环保督查已经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今年将开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查,制定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规定,进一步压实各地方、各部门、各主体环保责任。

2018-04-30 16:44:27

Recently, th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the Corps issued the Notice on the Demolition of the Production Line of Capacity Replacement Cement Clinker of Tumushuke Qianhai Building Material Co., Ltd., the Notice on the Demolition of the Production Line of Capacity Replacement Cement Clinker of Huocheng Cement Plant of Yili Qingsong Nangang Building Material Co., Ltd., and the Notice on the Demolition of the Production Line of Capacity Replacement Cement Clinker of Xinjiang Jinta Cement Co., Lt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otice of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Capacity Replacement in the Cement and Glass Industry (the original [2021] No.80 of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production line used for capacity replacement must be shut down and dismantled befor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put into 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