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诚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诚利用担任淮南市田家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淮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蚌埠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收购公司股权、调整项目规划、推动项目建设、承销债券发行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37.38万元,其中1583.75万元系犯罪未遂。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诚在担任蚌埠市委副书记期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正确行使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池州市直机关部分干部职工等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