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情况。江西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集中力量,有序推进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总结2016年及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赣办发电〔2016〕96号)负责了牵头5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在《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赣办发电〔2021〕86号)牵头整改措施11条,共牵头1条,合计12条。截至目前,完成整改措施10条,达到序时进度2条。
其中针对反馈问题二的整改措施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能耗双控完成情况“晴雨表”季报制度;二是梳理出“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清单并呈报国家;三是推动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四是印发统筹能耗指标管理通知。五是大力拓展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并网装机规模,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风电555万千瓦、光伏发电120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2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878万千瓦,占全省全口径总发电装机容量的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