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A、B级企业评定结果的公告”,内容显示,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通过企业申报-市级初评-公开公示-省级评定,生态环境部门本轮次审定通过新增A级企业3家、B级企业6家,全省重点行业累计共评定A级企业4家、B级企业8家。评为A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其中A级水泥企业共3家,B级水泥企业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