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经信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对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绩效分级达到A级的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得少于30天。
(二)绩效分级达到B级,或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参照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得少于42天执行。确因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繁重无法错峰停窑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任务可以由同一水泥集团公司内部按产能等量换算调剂替代。
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需提供环评批复、完善的处理装置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供环评批复、完善的处理装置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协同处置城市污泥的需提供环评批复、完善的处理装置和城市污泥处置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三)被工信部评为绿色工厂的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得少于45天。
(四)其余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得少于60天。
(五)根据水泥市场供需情况,经科学评估,可在2023年下半年适时调整错峰生产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