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谋成水泥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环评获批!

2023-09-12 10:37:05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9月11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批准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该项目位于永安市曹远镇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由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等量置换建设一条带6000千瓦纯低温余热发电的50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技改后不新增产能,规模为年产熟料155万吨、年产水泥200万吨(其中,普通硅酸盐水泥140万吨、砌筑水泥60万吨),年发电4159万千瓦时,年供电3889万千瓦时。新建50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点火投产前,同步停止运行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以下是全文: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3年8月1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3年8月29日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永安市曹远镇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由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等量置换建设一条带6000千瓦纯低温余热发电的50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技改后不新增产能,规模为年产熟料155万吨、年产水泥200万吨(其中,普通硅酸盐水泥140万吨、砌筑水泥60万吨),年发电4159万千瓦时,年供电3889万千瓦时。新建50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点火投产前,同步停止运行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复函》(闽工信函产业〔2020〕611号)和《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工信备[2020]G030049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项目建设符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永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永安市曹远镇区建设规划(2008-2030)》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1号、2号石灰石预均化库外延200米、原料堆棚外延5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的通知》(闽环规〔2023〕2号)要求,落实项目破碎、粉磨、配料、熟料煅烧、烘干,以及原料、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等生产环节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及相关排放指标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化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排水、洗车台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现有两条25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拆除应按规范操作,减少废弃物料排入环境。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采样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你公司应及时将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告知属地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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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2023-09-12 10: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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