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建设方案》提到,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研究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大对龙岩市、三明市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利于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其中要求,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支持示范区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园区,实施超低排放和产业园区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快新型绿色建材产品研发生产,鼓励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低碳城市。支持规划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以下是《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