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省发改委发布一则“完成首宗用能权模拟交易”的信息。信息称,该省依托本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碳汇交易平台,创建了“省用能权交易平台”,近日上线试运营,并完成本省首宗模拟交易,成交总量4270吨 ,成交额93.94万元。
为什么选用水泥企业进行用能权模拟交易操作呢?
考虑到水泥行业生产能耗水平差异较大,行业能效标准具体明确,而省内水泥生产企业间存在达到水泥熟料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及以下的差异,故本次模拟交易选择水泥行业,并以国家水泥行业能耗2级限额为定额标准确定了企业可交易买卖的能源规模。
整个模拟交易操作过程如下:
公开挂牌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过11轮竞价,从200元/吨底价竞价为220元/吨,溢价率达10%,某市一户水泥企业最终成为成交受让方,用于抵消企业超出限额标准的能源消费量,实现扩大生产和绿色发展两不误。
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2021年版)与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能耗限额1级相一致。水泥行业能效基准水平(2021年版)与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能耗限额3级相一致。即能效基准水平与能耗标准对现有企业的要求相一致。
按《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其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要达到2级标准。以此作为(有资格出让用能权)现有企业可交易买卖的能源规模(底线)也属合理。不过,这些企业也需意识到,按《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制指南(2022年版)》工作目标要求,到 2025 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并依据《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稳妥组织企业实施改造的要求,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企业,鼓励结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因此,对于达到2级标准的水泥企业同样需要实施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
按《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要求,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需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限制用能。
需要受让用能的企业应该是能效低于本行业能耗3级限额。那在3年之内,必须或改造达标,或淘汰出局。在未达标的时间段内,企业需按“水泥企业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要承担阶段电价的加价。如既要用电加价,又要再购买用能权,岂是不是重复“处罚”了?
再说,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能耗3级限额的生产线本应实施限制用能,如果可以通过花钱购买用能权来抵消超出限额标准的能源消费量,实现了扩大生产,即可加大用能,这不互相矛盾了吗?如果还要冠以(这样做)实现了绿色发展,让能耗超标的生产线扩大生产,这“绿”在哪里啊?
虽然,这一次是用水泥企业进行用能权模拟交易操作,希望在今后省用能权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开始交易后,不应出现这样的交易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