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一起福建混凝土垄断协议案。涉案七家混凝土企业通过成立商砼协会,达成和实施固定或变更混凝土市场价格、分割市场的垄断协议,合计被反垄断执法机关处罚1582.9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其中六家涉案企业都曾被法院认定成立“强迫交易罪”。剩余一家企业因未完全执行协定的价格,招致了其他六家企业的“制裁”——派人殴打该公司股东。
此外,据南都记者此前报道,今年6月1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采取公告方式,向其中一家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在以往垄断案件中,这一做法较为罕见。
行政处罚决定书:
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
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约定“罚款”“锁机”处罚超额生产企业
一公司未按约定执行,股东遭人殴打
据悉,2021年8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本案听证会。涉案六家公司曾经提出不少申辩意见,以争取从轻或免于处罚。
合计罚款1582.9万元,没有没收违法所得
在对案件的定性分析上,本案商品系商品混凝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受混凝土凝结时间及运输半径等商品特性限制,长距离运输往往会对商品混凝土质量以及成本产生影响,因此商品混凝土交易存在明显地域性特征。
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看来,涉案七家公司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他们成立未经合法登记的商砼协会,达成和实施固定或变更混凝土市场价格、分割市场的垄断协议。商砼协会作出的“违法合意”,实质上是涉案七家公司协同一致的结果。
上述做法破坏了当地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机制,限制、剥夺商品混凝土需求方的选择,减损当地建筑公司合法权益。其中,控制操控市场价格的做法导致市场资源无法合理配置,有效的市场竞争被无效率的垄断独占经营所取代;协议分割市场的行为阻碍其他混凝土公司的自由进入以及选择特定的市场或对象。
因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涉案七家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合约1582.9万,没有没收违法所得。因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公司的情节特殊,故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3%罚款,其他公司的处罚额度为4%。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1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在以往垄断案件中,采取公告送达的做法较为罕见。根据相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