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8个月不到,11月1日起新修订《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正式实施。新标准将能耗限额等级分为1、2、3级,其中,1级能耗最低。
新标准明确,对生产水泥和水泥熟料产品的现有企业,其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满足能耗限额等级3级要求,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为117 kgce/t。如果到时,达不到3级要求,其产能应归入《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所指的落后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对于拟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其能耗限定值该如何确定呢?
对当前还正处在前期工作阶段的建设项目要赶在10月31日前投产基本上已是不可能的事了,即该项目应归在新标准11月1日正式实施后投产的项目。按《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规定,属新建、改建和扩建企业,其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满足能耗限额等级2级要求,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为107 kgce/t。
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文件明确,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参考GB16780-2021能效标杆水平确定为,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100 kgce/t,即等同于新标准中的能耗限额等级1级水平。
在重庆市刚发布的《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中从严要求,对国家明确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严格实施分类管理,要求拟建项目应对照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即起点提高到按标准中的能耗限额等级1级水平设计建设。
对于处在国家重点区域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还应对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规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此要求,该区域内新建项目能效要达到标杆水平以上。
国家自2014年起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以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追赶能效“领跑者”。2021年度水泥行业进入能效“领跑者”有9家企业,第1名华新(信阳)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为87.95 kgce/t,第2名华新(株州)为89.66 kgce/t。第1名和第2名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已跨入90 kgce/t之内。即使是第9名也达到了93.81 kgce/t,比还未实施新版标准1级能耗值足降低了6%。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局发布《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指南》提供了如下数据,截至 2020 年底,水泥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 5%,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 24%。工作目标设定为,到 2025 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同标准3级能耗限定值)以下熟料产能基本清零。从中可看出,水泥行业引导现有企业改造升级任务已相当繁重。作为新建项目理应为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出份力,宜一步到位跨入30%行列为好。如只以能耗限额等级2级为起点设计建设的话,虽然依准入条件在投产时无可非议(重点区域和地方有明确按标杆水平建设的除外),但有可能面临刚投产不久又要改造升级的尴尬境地。
近见到某省一水泥熟料生产线“拆二合一”技术改造方案产能的公示。在节能降耗提升一栏情况中称,(项目)优于《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最新标准。是优于能耗限额等级2级,还是优于能耗限额等级1级,没说清楚。况且该项目处在重点区域,理应在公示中明白告知,其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优于能耗限额等级1级水准,即能效优于标杆水平。不然呢!
综上所述,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即拟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其能耗限定值要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要与即将实施《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做好衔接。
对于非重点区域内项目(地方有明确按标杆水平的建设的除外)能耗底线是必须要达到能耗限额等级2级行业准入水准,力争按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即力争达到即将实施《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能耗限额等级1级水准;
对于重点区域内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及地方有明确按标杆水平建设要求的项目能耗要按优于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即要优于即将实施《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能耗限额等级1级水准。能耗则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