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卓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众实业”)、内蒙古扎鲁特旗兴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塔矿业”)转让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曼旗宏基水泥”)80%股权予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企查查显示,海螺水泥出资37220.8万。股权转让前,卓众实业持该公司股份27.2259%,兴塔矿业持该公司股份72.7741%;转让后,海螺水泥持该公司股份80%,卓众实业持该公司股份20%。
据悉,奈曼旗宏基水泥成立于2005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程从新,注册资本为4.6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经营范围包括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微粉制造\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及销售等。
5月5日,海螺水泥与内蒙古奈曼旗宏基水泥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市委书记孟宪东,通辽市市委常委、秘书长莫日根巴图,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副总经理王建超,海螺水泥总经理李群峰、总经理助理潘忠虹,宏基水泥董事长刘兴波等出席并见证签约。
王诚介绍了海螺集团未来五年“123456”发展目标。他表示,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我们将牢牢把握“双碳”战略机遇,将宏基水泥打造成“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标杆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引领行业转型升级。同时将继续拓展与通辽市合作领域,围绕新能源、绿色建材、节能环保等上下游产业加深合作,助力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信息:海螺水泥与内蒙古奈曼旗宏基水泥签署项目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