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真细实快”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11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第十批典型案例。
其中山东高密市云盛水泥因生产不合格水泥产品被通报,案例见下:
潍坊市高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密市云盛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2022年9月30日,高密市市场监管局对高密市云盛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水泥300吨、罚款14.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22日,省级监督抽检发现高密市云盛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标称商标:敦鼎,生产日期/批号:2022-06-21/C070,规格型号P.0 42.5,样品等级:合格品。以下简称案涉水泥)氯离子不符合GB 175-2007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21日生产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高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劣质水泥对消费者的安全及财产造成隐患,社会影响恶劣。本案当事人生产的水泥不合格,高密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行政执法,让企业正视问题,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对其他水泥生产经营者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