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再次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显示,前次延期公告发布后,公司持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主体及中介机构所在地北京、西安、武汉、成都、长春、沈阳、兰州、西宁、西藏等地区疫情仍然有所反复,严重影响了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及监管审批进度。导致公司无法在2022年12月11日之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将再次延期,本次交易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至2023年1月11日前。公司能否在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限内履行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审计评估备案程序并再次召开董事会以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据中国水泥网了解,11月5日,《祁连山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等事项的公告》显示,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对本项目的实际影响,公司预计不能在2022年11月11日前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同时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11月30日。根据上述政策,公司特申请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和财务有效期延期1个月,延期至2022年12月11日前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及公告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届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的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2022年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46号)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加快恢复发展:“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