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看到某市政府网站发布该市某镇绿色建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中显示,在水泥行业“鼓励企业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的背景下,绿色建材产业内水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与行业政策号召,全力配合市人民政府地方经济、生态环境发展以及水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需求,按照国家对水泥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环境敏感区的新建项目”减量置换1.5:1要求,以“减量置换、优化升级”为总体思路,规划对市域内的所属企业产能实施整体布局调整和优化整合,拆除三家企业共计12000 t/d的熟料生产线‘,在镇厂区现址内,改建日产7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按工信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产业园位于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所明确的重点区域内,应执行1.5:1的减量置换要求。拆了12000 t/d,建设7000 t/d,置换比例高达1.71:1,咋看也是杠杠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18年5月联合下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据此严肃认真审核产能置换方案。之后《操作问答》明确为,每年3月31日前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截止上年底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
查了一下该企业所在省的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注:这是该省于2021年4月26日公布的最新清单)。这3家企业4条熟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000/2000//2000/5000,实际产能为2500/2500/2500/5000。
按《办法》规定,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小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实际产能确定。这3家企业熟料生产线产能实为11000 t/d。据此,产能置换比例也已达到1.57:1。也超过了产能减量置换比例1.5:1的要求,也已是杠杠的。
但看不明白的,一是为什么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所采用的产能(关键)数据与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公告产能不一致(尽管也已符合减量要求)?二是该省本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公告截止2020年底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为什么直至2021年4月26日公布的却是截止前一年度2019年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