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沿西江等通道布局千万吨级机制砂生产基地 到2025年建筑石料碎石类产能超3亿方

2021-12-09 13:34:28

到2025年,广东省矿山数量控制在18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超35%,持证在采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比例达100%,建筑石料碎石类产能超3亿方。

12月7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就《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指出,到2025年,广东省矿山数量控制在18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超35%,持证在采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比例达100%,建筑石料碎石类产能超3亿方。

优化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

珠三角地区限制勘查开采。珠三角地区要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重点开采建筑石料;适度勘查开采地热、矿泉水、金、银、铅、锌、铜、锡、铁等矿产。

沿海经济带合理勘查开采。沿海经济带要打造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勘查开采铜、铅、锌、钨、锡、钼、金、银、稀土、石墨、陶瓷土、高岭土、建筑石料、地热、矿泉水等矿产。

北部生态发展区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北部生态发展区是我省矿产资源的主要赋存区,在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前提下,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重点勘查开采铜、铅、锌、钨、锡、金、银、稀土、钾盐、地热、矿泉水等矿产。

海域矿产资源有序勘查开发。推进海砂和天然气水合物等海域矿产开发利用,支持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基地建设,做强做大海域能源产业。有序做好海砂资源勘查开采,有力支持全省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对海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工作部署同步推进其他海洋矿产勘查开发利用。 

高效利用非金属矿产资源

推进建筑石料资源规模化发展。构建区域联动、供需平衡、绿色环保、集约发展的建筑石料开发格局。统筹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运输半径等因素,有序投放建筑石料采矿权。以西江、北江、东江、花都-龙门、阳江-珠海、惠阳-深汕等6个重点开发区域为主,推进砂石资源规模开发、整体修复,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开采不留残山残坡。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鼓励利用废石以及铁矿等矿山的尾矿生产机制砂石。加强资源丰富地区和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支持沿西江、北江、东江等主要运输通道布局一批千万吨级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规划建筑石料碎石类产能3亿立方米以上,机制砂产能0.975亿立方米以上

严格调控开发总量

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效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规划准入条件,对全省开采总量进行管控,提升资源集约开发程度,全省矿山企业总数控制在1800个以内。对全省采石场数量实行总量指标控制,石场总数控制在1150个以内。严格执行国家对稀土、钨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创新矿产开发监督管理方式

推行矿业权人开采信息公示制度,逐步建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退出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砂石土矿管理,支持已有采石场剩余和毗邻资源再利用,引入“资产包”处置方式,探索“矿地统筹、先矿后地”的开发模式。统筹考虑一体化规划建筑石料资源开发利用与土地开发利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和执法罚没砂石土管理。

开展近海海砂资源调查

对沿海海砂资源进行系统勘查,摸清海砂资源分布、估算远景资源量、分析海砂质量和含矿性,圈定有利区。在有利区中开展进一步调查工作,圈定拟出让区,支撑海砂挂牌出让,为海砂开发利用提供资源保障。

推动海砂开发利用

合理确定海砂开采范围、开采时段和开采量,有序组织海砂资源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市场化出让,满足市场的海砂需求。

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粉尘:为有效控制粉尘的排放,减轻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采取以防为主的方针。露天开采的主要凿岩设备均选用带捕尘装置的设备,以减少扬尘。对无组织排放源,如采场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撒水抑尘措施,以控制扬尘;石料破碎、碎石库和装载转运点等粉尘较为集中的排放点要有专门的喷淋或其它除尘措施使粉尘达标排放;对采剥工作面、石料运输道路、废石场洒水抑尘。

废石:废石堆场中的废石一般采用全自卸式汽车、推土机辅助作用的方式进行运输处理。废石在装载、运输、卸车过程以及废石场自身因风而起的扬尘,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可采取以下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矿区空气环境的影响:①对废石装载、卸车等作业点及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②文明施工,严格管理,搞好运输车辆的外部情节,及时清洗;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防治洒落,露天堆场要定期洒水抑尘。

泥石流:矿山泥石流治理指导基本原则是:排导、拦挡及综合治理。排导工程:即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矿区周围桥梁等建筑物的泄洪能力,使泥石流按设计意图顺利排泄。泥石流排导工程包括导流堤、急流槽和束流堤三种类型。拦挡工程:可以采取在沟谷中修建拦渣坝、谷坊坝,用以拦截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总量和能量,减弱泥石流的破坏力。综合治理工程即选择合适的排废场,这是矿山泥石流发生与否及其规模大小的内在条件,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把所有的弃渣都运到渣场堆放.不能随便乱堆乱放。

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景观改变等方面。规划矿区开采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及各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责任制度;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动态监测,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实行科技创新战略,提高矿山环境整治水平。

土壤环境:矿产资源开发对土壤环境影响表现为损失土壤资源及污染土壤环境、次生地质灾害加速土壤退化和破坏、矿山水土污染。规划实施后,要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严控施工及开采范围,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加强固废处置,加快土地复垦。根据矿山不同开采时期的技术特点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及时决策确定相应的复垦或生态重建方案,尽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环境风险: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所涉及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地下开采、炸药爆破、事故性泄露、废石堆场泥石流风险、尾矿坝水环境及溃坝风险等。矿产资源开发中,应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废水等进入外环境。建立矿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矿区风险防控,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在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All can be viewed after purchase
Correlation

到2025年,广东省矿山数量控制在18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超35%,持证在采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比例达100%,建筑石料碎石类产能超3亿方。

2021-12-09 13: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