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洛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年预处理砂岩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
该项目位于汝阳县柏树乡中联水泥厂内,建设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预处理砂岩10万吨/年,供后续熟料水泥生产线使用,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以下是批复全文:
关于洛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年预处理砂岩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汝环监表[2021]14号
洛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6671658081U)委托河南博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年预处理砂岩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
一、该项目位于汝阳县柏树乡中联水泥厂内,建设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预处理砂岩10万吨/年,供后续熟料水泥生产线使用,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生产设备全部二次密闭,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落料处设置集气管道,原料投料口设置三面围挡,配套集气罩,所有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堆存产生粉尘依托现有工程,“全封闭仓库+喷雾抑尘”处理,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上述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用水,劳动定员从现有工程人员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现有工程人员生活污水经QSYB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洒水抑尘。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料粉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监测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安监、住建、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汝阳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