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一刀切”!河北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2021-07-27 09:14:32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河北省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筛选保障产业链稳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等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河北省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筛选保障产业链稳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等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保障措施,将全省涉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根据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一厂一策”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对涉及民生和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禁“一刀切”。

强化“三线一单”高质量发展绿色支撑作用。加强“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联动,发挥绿色标尺作用,服务产业政策制定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资源开发、城镇建设、产业布局和重大工程项目选址,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快省市两级“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服务政府审批项目和市场主体投资决策,提高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水平。

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效能。对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免于环评审批或登记备案;对小微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省级主导产业和省重点项目推行建立台账+成立专班、即来即办+绿色通道、规划环评+简化内容、前期介入+限时办结、互联网申报+不见面审批的“五+五”环评审批服务措施,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利用在线监测、远程执法、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执法手段,避免重复多次现场检查。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及时将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以及“非现场”监控设施完备的守法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推动组建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鼓励企业间开展排污权交易或跨区域开展排污权交易。探索扩大排污权交易污染物种类,适时将VOCs、颗粒物纳入交易范围,采取财政资金回购或回收方式,建立省、市两级政府排污权储备,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

助力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将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行业列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审核示范,将碳核算、碳减排逐步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建立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系统,推动清洁生产审核由传统管理向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转变。

激发市场主体碳减排动力。开展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配套制定省碳市场管理、交易、配额分配等制度,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实现上线交易。支持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企业将配额余量上市交易,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碳排放配额收益。培育壮大碳排放新兴产业,培育碳排放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交易服务机构,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鼓励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推动低碳技术向重点产业聚集。探索碳汇、碳普惠和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及交易,丰富碳市场产品。加强碳排放管理创新实践,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深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强化鉴定评估、磋商赔偿、损害修复等工作,对磋商未达成一致的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技术帮扶。继续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 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生态环境咨询服务体系,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每月至少确定1天作为“企业环保咨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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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河北省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筛选保障产业链稳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等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2021-07-27 09:14:32

Recently, due to the persistent cost pressure in the south, the price of concrete has risen slightly with the raw materials, but the growth of market demand is limited, and the overall quotation is still stable. From October 31 to November 6,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2.47 points, up 0.31% annually and down 10.11%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