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自律真垄断!重庆市两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被重罚2300余万元

2021-07-19 14:38:45

2家公司多次就商砼的销售价格、泵送费用、运输价格进行统一固定,已经违反了《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

7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重庆市丰都县2家商砼生产企业垄断协议案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显示,合计实施处罚2312.882万元。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3月,重庆市公安局在侦办秦大华等涉恶犯罪集团案时发现,重庆建典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重庆江都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在丰都县垄断经营当地商砼市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2019年10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家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据调查,2019年5月之前,丰都县内只有建典公司和江都建材公司2家企业在实际生产销售商砼,由于产品特性与建筑需要,县内建筑企业基本从2家公司处购买商砼。2014年初,2家公司为不相互杀价、消除恶性竞争,磋商联营事宜,当年4月,2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丰都县聚贤茶楼开会并最终达成“自律”协议。

这两家公司通过固定商品标准价,按照不能低于以C30商砼360元/方为基准的标准价执行,以及统一协商调整价格,互派人员监督销售;通过实施分割销售市场行为,划分销售地域、销售商品数量、销售利润,互派的监督人员在合同票据、销售方量价格、每日(月)利润等方面进行统计核对,并实施利润差额互补。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江都建材公司和建典公司分配了双方公司在丰都县和石柱县销售商砼的方量和利润。2017年1月至2019 年2月,江都建材公司和建典公司分配了双方公司在丰都县销售商砼的方量和利润。

在调查中,2家公司的会计人员将会计帐薄、会计凭证隐匿、销毁,被查出。市场监管机关收集了关于2家公司主体经营资格、生产销售情况、公司人员职责、公司员工笔录、重庆市公安局611专案组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证据,以及对2家公司陈述申辩理由进行认定,最终认为2家公司已达成商砼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且2家公司多次就商砼的销售价格、泵送费用、运输价格进行统一固定,已经违反了《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

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本是具有平等竞争关系的商砼生产企业,但达成并实施的协议限制、排除了相互之间的竞争,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固定销售价格、划分销售市场排除了竞争,侵害了丰都县区域内建筑企业利益,以致建筑企业失去对商砼的议价权和选择权,只能按照2家公司的规定的内容购买商砼。

经查明,长达58个月的垄断协议实施过程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6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家涉案当事人达成、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庆建典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共1097.956万元;对重庆江都建材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共1214.9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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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公司多次就商砼的销售价格、泵送费用、运输价格进行统一固定,已经违反了《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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