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方案》提出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到2025年,工业能效、水效较2020年大幅提升,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00万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10%以上。全国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要求: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 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 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 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钢铁、水泥熟料、平 板玻璃、炼油、焦化、电解铝等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方案》要求: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 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 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 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 “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 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
《方案》要求: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 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 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 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 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 级,加快存量企业及园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 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 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 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 100 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其中,建材行业:推动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推广水泥窑高能效低氮预热预分解先进烧成等技术。完成 8.5 亿吨水泥熟料清洁生产改造。
《方案》要求: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生产。持续优化运输结构, 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 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提升交通运输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