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发布

2021-10-30 15:33:58

在《方案》的实施范围上,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的基础上,将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近日,生态环境部将印发实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方案》将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进行遏制,加强对引发大气污染的多个源头的综合治理。

主要目标是,在今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攻坚区域内相关城市2021-2022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污染天数平均每个城市减少2天。

需要注意的是,在《方案》的实施范围上,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的基础上,将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针对水泥行业,《方案》表示将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吴险峰表示,2017年以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攻坚行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37.5%、35.1%,重污染天数分别下降70%、65%,长三角已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然高发、频发。

《方案》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的“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实行清单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此外还将做好钢铁行业去产能“回头看”工作,抓好钢铁行业采暖季期间错峰生产;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整治力度;加强涂料、油墨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大宗货物“公转铁”运输;强化秸秆禁烧和扬尘综合管控。

《方案》还要求综合治理中应避免出现不担当不作为、放松监管要求、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措施等问题。差异化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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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案》的实施范围上,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的基础上,将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2021-10-30 15: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