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10-02 12:28:54

对列入关停退出名单的项目和企业,各市于10月底前制定关停退出计划;重点抓好水泥等行业产能产量压减。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

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提前谋划,及早行动,取得积极工作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整合已有政策基础上制定以下措施。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摸清“两高”项目底数实情

1.把握“两高”项目管理原则。区分“两高”与非“两高”、产业链上下游、新建与技改、不同时间节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建设的“两高”项目从严要求。今后,新建(含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不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下同)“两高”项目一律严格审核把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2.明确“两高”项目范围界限。统筹考虑能耗排放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将“六大高耗能行业”中的煤电、炼化、焦化、钢铁、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甲醇、氯碱、电石、醋酸、氮肥、石灰、平板玻璃、建筑陶瓷、沥青防水材料16个行业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投资项目作为“两高”项目。“两高”项目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动态调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配合)

3.开展“两高”项目专项摸排。以钢铁、焦化、煤电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存量、在建、拟建三类全面核实项目的合规性,以及立项、能评、环评、安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五个减量替代”落实情况、建设运营情况,彻底摸清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产能、产量,以及工艺流程、上下游产能匹配性、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量、用电用水量、煤耗能耗量。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配合)

4.建立“两高”项目三张清单。对合规项目和整改后可以保留的项目,建立存量、在建、拟建三张清单,逐个编号,动态调整。不在清单内的“两高”项目,不得继续实施。存量项目,是指已建成或投产的项目;在建项目,是指已立项但未建成或投产的项目,以及未立项但实际已开工建设、且未建成或投产的项目;拟建项目,是指正在谋划且未办理立项手续的项目。是否建成,按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确定,无法确定竣工验收时间的,按建成装置调试时间确定。是否投产,按有关部门批复生产时间确定,没有批复或不需要批复的,按生产运行记录确定。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等配合)

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加快“两高”项目分类处置

5.明确“两高”项目四类处置方式。“合规项目类”,对符合产业政策,手续齐全、批建相符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清单。“完善手续类”,对符合产业政策,按照目前标准符合手续办理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当前安全、环保、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要求,对地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有重要影响确有必要保留,但因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补办手续的项目,列入清单,予以保留实施,视同完善手续。“改造提升类”,对符合产业政策,按目前标准暂时不符合手续办理要求、但具备改造提升潜力、且2021年年底前能够完成改造提升的项目,待完成改造提升、达到标准条件后,再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关停退出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无法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补办手续的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配合)

6.组织“两高”项目联合审查。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两高”项目联审机制。县级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整改处置方案,对项目进行联合会商审查,逐个项目提出处置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一个项目一套方案”的整改台账,逐级报市、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审,争取2021年10月底前形成联审结果报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配合)

7.核查“两高”项目整改情况。依托“四进”攻坚工作机制,对全省“两高”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照整改台账,逐个项目核实合规性,以及手续办理、改造提升、关停退出等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完成关停退出的,省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现场验收。2021年年底前完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配合)

三、深入论证,合理布局,严控“两高”项目建设实施

8.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实施“两高”项目产能监测预警,深入分析全省存量、在建项目产能及市场供需状况,对产能过剩或预期过剩的重点行业项目给予预警提示,并依法依规实行限批。开展新建“两高”项目省级窗口指导,评估项目实施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影响。经评估论证可以建设实施的,由市县级有关部门根据省级窗口指导意见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窗口指导的,不得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列入省、市、县(市、区)重点项目,不得列入省、市、县(市、区)有关产业规划。对新建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含熟料和粉磨站)及轮胎项目,实施提级审批,由省级核准或备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配合)

9.落实新建“两高”项目“五个减量替代”。对新建项目和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暂停的项目,实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减量替代来源必须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否则不得作为替代源。国家统筹布局的或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替代比例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号)规定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配合)

10.实施在建“两高”项目“三个替代”。全面梳理压减“十四五”全省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摸清项目设计、腾出、新增能耗煤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对2021年1月23日前依法开工建设、未建成投产的项目,由各市统筹考虑本地能耗煤耗指标和环境容量,制定项目替代方案或区域替代方案,确保“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规定要求没有制定替代方案有效消化增量的,不得继续建设,不得新上马“两高”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四、严格措施,创新方式,强化“两高”项目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11.加强“两高”项目信息化监管。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新建项目实时电子台账,实现动态监管、全程监测。各级审批机关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合理确定项目所属行业,客观、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应当包含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减量替代情况,以及建设期限、建设内容、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明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技术和流程、主要设备及选型、原材料及来源等。(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等配合)

12.组织新建“两高”项目验收评估。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项目建成投产前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批建不符,或未按照节能审查、煤炭消费替代审查、产能置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标准和要求建设的,依法依规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等配合)

13.加强重点企业全天候监管。针对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在现有“四进”攻坚工作体系内设立“两高”项目专项督导组,加密加严现场督查,紧盯产能、产量、能耗、煤耗、水耗,突出物流运输、计量器具、税务票据、污染物排放等关键环节,通过查验数据、综合对比、交叉验证等方式查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定期调度、检查、报告,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进行监控,防微杜渐,早发现、早纠偏、早处置,严防违规新增产能、超产超量、虚报瞒报行为发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税务局等配合)

14.强化举报投诉和联合监管。公布全省“两高”项目清单和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将“两高”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可视化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信用惩戒,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杜绝违规获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配合)

五、淘汰落后,挖掘潜力,坚决腾出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

15.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全力落实《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鲁动能〔2021〕3号),对列入关停退出名单的项目和企业,各市于10月底前制定关停退出计划;重点抓好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产能产量压减,加快推动铸锻行业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问题专项整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配合)实施“两高”项目企业末位淘汰,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和亩产效益评价,对行业排名后10%的企业列入特别公示企业名单,由各市责令限期整改,倒逼转型升级;对“僵尸企业”加快清理退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配合)

16.加强“两高”项目能效管理。对存量项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节能监察行动,逐一核实能耗、煤耗数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督促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对在建项目,主要产品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依法依规责令停建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续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配合)

17.强化要素指标收储使用。对淘汰落后腾出的能耗、煤耗、产能指标,合理确定省市收储比例,形成全省能耗、煤耗、产能指标要素池,用于保障“十四五”全省重大支撑性、引领性项目落地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配合)

18.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全面清理各地出台的“两高”项目不合理支持政策,依法实施差别化价格、金融、信贷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配合)针对钢铁、焦化等行业,探索实施“两高”项目产能产量指标竞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作用;竞拍资金用于保障产能退出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六、严格责任,强化宣传,全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9.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建立健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情况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组织部配合)

20.明确责任分工。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三定”规定职责,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政策体系,切实加大日常督查和纠偏纠错的工作力度。各市政府切实扛起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严格审批监管,综合平衡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谋划本地区“两高”项目发展和布局。各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全力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21.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情况的纪检监察和执法监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建设“两高”项目问题严重,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市、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依规依纪予以问责。(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宣传引导。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两高”项目政策解释,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续性,稳定社会预期。各市强化舆情防控引导,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为违规“两高”项目整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统筹解决违法违规项目关停退出涉及的民生保障、职工安置、安全生产、债务处置、金融担保等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等配合)

此前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两高”项目管理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附件: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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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2 12:28:54

Near the end of the year, the domestic concrete market demand continued to weaken, the cost support declined compared with the previous period, and the price of concrete in many places declined steadily. From December 19 to December 25,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1.39 points, down 0.80% annually and 10.97%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