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至此长三角除上海外省份都下发了本地区的砂石发展方案。江苏版本的砂石发展方案是苏浙皖三省中第一个明确海砂是如何禁用的。
综合三省印发的砂石发展方案,各地将2020年3月八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与本省的实际相结合,进一步细化了部分条款和保障措施。
2020年7月,安徽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经信厅等14部门印发了皖版砂石发展方案。明确了安徽省的砂石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年产量500万吨以上高质量机制砂石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河砂产量稳步增长,全省砂石市场供应基本满足省内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到2025年底,全省砂石市场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规范有序的砂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安徽省还表示将重点支持沿铁路等主要运输通道附近建设超500万吨的现代化优质机制砂石生产基地以及鼓励合肥、池州、铜陵、安庆、芜湖、马鞍山、宣城、黄山、滁州、六安、蚌埠、宿州、淮北等有砂石矿产资源储备的市加快机制砂石开发利用,重点发展500万吨以上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企业。
同时,作为长三角重要水泥熟料等资源性产品来源地,安徽还在砂石发展方案中透露在满足全省砂石需求的同时,加大对长三角地区协同联供。
为了加快机制砂石项目落地,安徽在文件中表示各地新建100万吨以上优质机制砂石项目,视同省重点项目予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其中年产量达到500万吨以上的优质机制砂石生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
在12月初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15单位印发的该省砂石发展方案中,市场化和生态补偿机制被提及。文件表示加强资源富集地区和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沿主要运输通道布局一批千万吨级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支持省内跨区域合作和山海合作,通过市场化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供应保障。
而在最近江苏版本的砂石发展方案中,首次明确了砂石将如何禁用。该省文件强调,严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围,严禁建设工程使用违反标准规范要求的海砂,严禁海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中。
对于机制砂的发展,江苏明确鼓励新建具备年生产机制砂石50万吨以上机制砂石生产项目,优先扶持年产100万吨、资源储量50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生产企业。
此外,对于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苏浙皖三省都提出了相应的措施降低运输成本。浙江省表示在充分利用现有铁路和港口码头等运输能力的同时,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支持、鼓励建设铁路专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