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份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33458”工作战略,服务发展,服务“六保”“六稳”,以企业绩效评级为切入点,全力助推重点企业争创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统筹处理好环境高水平保护与企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开展“帮扶式、指导式”执法,让环境执法监管既“带温度”又“长牙齿”,进而很好地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1年1月15日,全市新增145家B级和引领性企业,并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享受停限产优惠政策,让环境执法“带温度”。另一方面,通过持续不断开展晨查、夜查和执法检查,全面执行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能保持稳定运行、无组织排放疏于管理、运输车辆管控不严、环境管理水平低等突出的18家企业集中进行约谈和降级处理,让环境执法“长牙齿”,为实现唐山市空气质量退出全国168个城市“后十”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规定要求,现对降级处理企业予以公布: